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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hly Archives: 五月 2009

铲除最大毒源 解体超级巨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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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濯尘

  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一首由御用文人创作的歌曲《南泥湾》唱红了大江两岸、长城内外。当时的大陆人都被歌曲中表现的“遍地是庄稼,到处是牛羊”的景象迷惑了,一个个唱的心驰神往、热血沸腾。殊不知,中共邪党利用御用文人跟人们撒了个天大的谎:当时的南泥湾主要种植的不是庄稼,而是罂粟,俗称大烟。

  据一位老红军披露,邪党早在“土地革命时期”就经常将黄金、烟土这些体积小而价值大的东西作为活动经费。没有大烟,红军早就饿死、困死在山上了。

  红军大溃逃时期,一路上都是把大烟当作现金使用,随时用烟土跟所经之地的老百姓或国民党地方军队交换生活物资或枪炮弹药。

  抗日战争时期,三五九旅在南泥湾开荒种罂粟并加工成烟土,卖到国民党统治区。当时,大烟的种售除陕北外,晋西北也是个重要产区,其它“根据地”相对少一些。被毛魔头吹捧为其死“重于泰山”的张思德,就是在加工烟土时因烟窑崩塌而被活埋致死的。据邪党文献纪载,当时中央政治局要求一年内种售大烟的任务为一百二十万两,这是个多么惊人的数字! 

  1946年,邪党许多干部从延安去东北,随身都携带大烟,以代现金之用。三年内战期间,邪党种售大烟非但没有停止,反倒扩大了规模。

  历史证明:邪党是靠大烟养肥壮大起来的,没有大烟就没有邪党的一切,就没有邪党的今天。试问:古往今来,无论从鸦片种售的规模还是数量上,中外历史上哪个大毒枭能与中共邪党相匹敌?

  中共邪党是举世最大的毒源,是古今中外无与伦比的超级巨枭。

  邪党建政后,种售大烟的恶行停止了,但却系统的炮制精神鸦片——党文化,并利用窃取的权利,强行向中国人灌输,给中国人彻底洗脑。短短几十年时间,邪党就将中国五千年流传的神传文化彻底破坏掉了。人们不信神,不信佛,为所欲为。思想、思维都是用党文化,连言行举止都是党文化那一套。如今,中国大陆假、恶、斗盛行,黄、赌、毒泛滥,官商勾结,警匪一家,黑白颠倒,正邪不分,迫害良善,逆天叛道……这一切全是由于邪党强行灌输党文化造成的
然而中共的野心并不止于此。多年来它不仅向中国人强制灌输党文化,也利用各种卑劣手段向世界各国输出精神鸦片——党文化,毒害全人类。其最终目的是要用党文化给全人类洗脑,这样它就可以毫不费力的当上世界的“山大王”,狼子野心何其毒也!

  为此,它每年都派大量的文艺演出团体到世界各国巡演,实际上是利用文艺形式输出精神鸦片。它还在世界各地大办“孔子学院”,打着“汉语文化”的旗号,偷天换日,用党文化毒害各国人民。

  更为严重的是,邪党近些年砸巨资收买、渗透海外主流媒体,使其成为输出精神鸦片的主要渠道。在北美、欧洲及港、澳、台地区,已有一些媒体被收买,成为邪党在海外的舆论打手和传播党文化的急先锋。香港凤凰电视台就充当了这类角色,被人们称为“海外中央台”。

  2008年11月,中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接受采访时强调,要办大型传媒,“左右国际舆论”。为此邪党要砸资数百亿人民币,随时以注入资金、收购的方式渗透西方主流媒体。为了输出精神鸦片,中共邪党真是不惜血本,不顾中国老百姓的死活,拿老百姓的血汗钱为输出精神鸦片铺路。

  1992年5月,法轮功洪传于世。因法轮功是佛家上乘大法,传出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短短几年时间修者就达上亿,对净化人们心灵、强健人们体魄、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做出了不可估量的巨大贡献。然而,法轮功所倡导的“真、善、忍”恰好反衬出中共邪党“假、恶、斗”的邪恶本质来,对其炮制的党文化自然构成了致命威胁。出于政治妒嫉,中共邪党与人渣小丑江泽民相互利用,于1999年7•20捍然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迫害十年来有数十万法轮功学员遭到非法关押、劳教、判刑,有三千二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更有无法计数的法轮功学员被活体摘除器官,累累血债罄竹难书!

  中共邪党对大法和大法徒的残酷迫害已招致天怒人怨,必将给人类带来一场空前的巨大劫难。当今世界上天灾人祸频仍,就是这场特大劫难的前奏,也是上天在警示人。贵州省平塘县发现的藏字石,上面自然形成的“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就体现了上苍的意志。此时除赶紧退出中共外,每个有良知的人都应行动起来,戮力铲除中共这个最大毒源,解体这个超级巨枭,如此既是最好的自救,也是拯救这个世界的最有效举措。

静观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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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妹

听说马英九在今年六四时会在飞机上发表个“六四感言”。去年马英九的“六四感言”令我作呕,他那份“感言”可以看做是为中共极权政府涂脂抹粉的“感言”,比中共官方的媒体吹得还好,直叫我觉得他是个没了骨头的总统。今年我真为他捏把汗,有了去年“感言”的垫底,今年如何硬?为了比较他今年的变化,我们不妨再作呕重温一下他去年的“中共大不同的感言”。

“自从1989年‘六四’事件发生以来,每年届时我都会参加纪念活动或发表文章。我对‘六四’的关心,主要在于关心大陆同胞能否享有自由民主的生活。

今年‘六四’跟往年最大的不同,就是在三周前,四川发生了大地震,灾区广达十余万平方公里,死伤超过四十万人,至少五百万人无家可归。

从大陆官方抢救灾民的迅速、大陆首长对灾民的关怀、灾难及抗争新闻报导的开放、大陆人民捐输的踊跃、到对外国救援团队的欢迎及对台湾救援工作的肯定,与1976年唐山大地震时期的表现已大大不同,国际媒体亦迭有佳评,显示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三十年,已有一定的成果。

我在5月20日就职演说中,曾经表示:‘我们真诚关心大陆十三亿同胞的福祉,由衷盼望中国大陆能继续走向自由民主均富的大道,为两岸关系长远的和平发展,创造双赢的历史条件。’今天我们关心‘六四’真正的意义,也就在此。”

我们不妨再重温马英九当上国民党主席,想进一步入选台湾总统时的如下言论。看看这位被中共政府称为“台湾地区领导人” 的人变化有多大。

二00五年,新当选为国民党主席的台北市长马英九在八月五日接受台湾中国时报专访表示,他就任后,对平反六四天安门事件、声援法轮功、批判反分裂法的立场不会改变,「六四不翻案,统一不能谈」,是至今未变的坚持。

马英九直言将延续对中共内部民主化的批判:“我不会当上国民党主席后就封口了!那反而不是友善的态度。”他强调,“ 民主如果不生根,对两岸关系是不利的,朋友就是友直友谅友多闻!”对于接任党主席后,会否运用国共沟通平台要求中共改革?马英九表示,当年他在法务部长任内,就已经帮民运人士魏京生连署角逐诺贝尔奖,而当时大家都在帮前总统李登辉连署,“这方面我从来没有犹豫过!”

相隔不到三年,就软硬差之千度,为什么一当上总统就没了骨头?难道已达到目的,不需借“良知”和“理念”作秀了?今年马英九如何“感言” ,让我们静观其变。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七日于芝加哥

本文网址:http://www.aboluowang.com/comment/data/2009/0529/article_13304.html

公安部老专家:邓玉娇案巴东警察涉嫌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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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收集物证部分:
a凶器——水果刀,巴东警察已经收集;b、三个当事人的身体证据。巴东警察检查了大贵身体的伤势;黄某身体的伤势(令人怀疑,一说右大臂,一说****根)好像也进行了检查。

此部分的渎职之处:a、玉娇可能受到性侵犯的衣物证据,巴东警察在案发10多天内熟视无睹——巧妙地促使本案最关键物证“一洗了之”;

b、对于一个涉及强奸、杀人的暴力事件,当事人身上的搏斗、抓绕痕迹也是很重要的物证——当事者三人,脸上、胸部、下身隐私部位是否有抓绕痕迹,很重要。至今为止,未曾听说巴东警方掌握相关物证。

C、另一个本案关键证据——大贵的尸体,在本案并未“非常明朗时期”,居然会案发不到10天,就进行火化,具有“毁尸灭迹”的嫌疑,而且把本案真相寻找,带入到不可逆转的困境。

B、听取当事者双方的证词:很明显,巴东警方首先运用“他们不具有的专业知识和鉴定权利”,指出——玉娇是精神病人。所有证词不可信。

巴东警方这种“越俎代庖”的行为——已经严重涉嫌渎职罪。

C、结合物证判断双方证词的可信性:既然玉娇是“精神病人”,证词不可信,那么就肯定不存在——结合物证判断“双方证词”的可信性。

巴东警方根本没有执行C过程。已经严重违反侦查程序,涉嫌渎职罪。

D、结合初步的物证和警察认定的“可信的证词”,进行现场模拟、还原:看看巴东警察“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的几次通告,可以肯定的说——他们没有进行现场模拟、还原。

巴东警方根本没有执行D过程。已经严重违反侦查程序,涉嫌渎职罪。

E确定侦查方向进行立案侦查:在前四部漏洞百出的情况下启动E部分。

综上所述:在玉娇案巴东警察已经严重违反侦查程序,涉嫌渎职罪。

(网文)
本文网址:http://www.aboluowang.com/comment/data/2009/0529/article_13308.html

巴东围城 中共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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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30011wuchang
满清王朝覆灭于1911年湖北武昌的一声枪响。2009年湖北巴东会是导致中共覆灭的源头吗?图为1911年10月11日湖北成立的军政府。现为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网络历史图片)

作者:童文薰

近年来中共不敢公布中国群体事件的总数。但根据中共国家统计局2007年12月公布的“2006年社会统计年度资料 ”,2006年公安机关受理“扰乱单位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滋事”、“阻碍执行职务”等4类案件就有59万9,392起(不分画夜平均每分钟 1.14起)。

一把越扑灭越旺盛的火

中国民众与中共当局暴力冲突事件,在最近这十年来呈现爆炸性的成长,而且规模不断扩大。中国民众为什么对中共官方尤其是公安系统有一把越扑灭越旺盛的火?因为这十年来中共公安滥权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可是公安系统为何在近十年间扩权坐大,终于成为一巨大的怪兽?唯一的理由就是中共在迫害法轮功的同时,给予公安系统逾越法律的生杀大权,可以恣意掠夺法轮功学员的生命与财产,还能向上级邀功得奖金。公安系统的胃口被喂大了。

从1999年之后长达十年的时间,中共政法委系统使劲严控公检法系统。公安系统排在检察院与法院之前,完全与民主社会倒着走。为了控制司法系统,中共安插了没有学过一天法律的公安人马担任最高法院院长。中共政法委书记都由当地公安局长兼任,在党务职级上高于法院和检察院,使司法系统形同虚设,成为中共政法委与公安局的橡皮图章。

失效的司法制度 引爆冲突

于是公检法系统形成,公安成为黑领阶级的领队者。这些公安不只是法盲,根本就是破坏法制的急先锋。所以中国民众在找不到出路,忍无可忍之时,首先冲撞攻击的对象就是警车与公安机构。

中共最大的恐惧就是丧失政权。面对中国民众的怒火,中共不去惩戒失职、疏通民怨,而是加大镇压与迫害的力度,企图把民怨强压下去。但事实证明,越多的暴力只引来更多的民怨。

笔者始终相信,恶性循环的结果,中共就像一座围城,四个城门终究有一个要成为首先被攻陷的破口,就像一根被用力绷紧的橡皮筋必然要断裂,只是不知道这个断点将发生在哪里。

那个断点不一定是中共最脆弱的地方,或者是中共最泯灭人性的地方。但这个开口一但被打开,围城再也守不住,中共势将走入历史。

一波高过一波的冲击 缺口已经出现

07年2月四川大竹事件一位16岁少女被当地三名官员强暴致死,但中共公安却说少女是“喝酒致死”,之后又栽赃给无辜的第三人。最后居民与农民群起抗争。在数小时之内有5、6万人参与这项群体事件。愤怒的群众随即以一把火烧掉了案发的宾馆。

08年6月,同样的官逼民反事件又再度于贵州瓮安县发生。一样是少女被奸杀,但公安说是“跳水自杀”。贵州瓮安县逾万民众要向公安讨公道,公安使出武力镇压,但压不住上万民众的怒火,最后公安局、警车、县府都在火光中烧毁。

大竹与瓮安事件都不是那个断点,但已经把那条橡皮筋绷得更紧。大竹案民众的愤怒被转向了宾馆,瓮安事件民众直面公安局,不再被替罪羊转移焦点。

09年5月,湖北邓玉娇杀淫官的案子,中共倾全力保淫官,枉顾事证将邓玉娇定性为故意杀人。此案不只让中国民众生气,连中共的媒体也生气了,生气的对象正是中共。不只媒体抗拒中共中央消音的要求,还反过来要求中共当局自律(5月25日中共英文喉舌《中国日报》),中国民众已经认准了罪魁祸首。

所以,邓玉娇事件会是那个断点吗?如果中共当机立断把淫官办了,把邓玉娇放了。那么这件事或许可以快速落幕,可是中共却不这么做。

巴东围城 亦是中共围城

由于中共企图颠倒黑白,于是关切真相的记者与民众自发的前往案件地点巴东野三关镇。但巴东野三关的政法系统如何因应?除了勒令商店关门、将旅馆断水断电、阻扰车辆进出、断绝外地人员食物、殴打抢夺记者财物、公开跟踪并恐吓攻击这些自愿者,“劝离”记者与网民。这不只是巴东野三关地方政府的决定。

巴东地区已经调入3000武警,宜昌至巴东航线自抗日战争胜利以来首次被切断。当地机场、码头、商店、旅店、网络全部关闭。陆路交通水路交通全部切断,宜昌至巴东快艇不许在巴东港靠岸。这不是一个小小的地方政府做得到的。

中共在紧张什么?它明白情况紧急,围城之战已经到了关键时刻。中共目前的心理状态是什么?5月28日殴打《新京报》女记者孔璞、《南方人物周刊》男记者卫毅的野三关镇政府邓贵大同事们,把中共内心的恐惧叫嚣出来:“我们身后有七千万共产党员在支持”,“共产党还没有倒!你们有种就去北京游行,六月四日就去天安门闹”,“这女人(指邓玉娇)不判死刑,老子们也要整死她”……

中共最清楚在退党大潮下,围城里还有没有“七千万共产党员”;何况围城外是数不清的愤怒群众。当邓贵大的同事们叫嚣着“共产党还没有倒!”内心其实明白这个组织已经摇摇欲坠。所以他要抡起拳头,要逾越法律,要把每个人都视为反动阶级敌人。有野三关这种愚昧的“ 党员同志们”,中共还需要敌人吗?

邓玉娇案会不会成为围城的开口?原本这只是一个单纯至极的刑案,交给法院依法审理就好。但中共政法系统只有整死别人的份,哪有接受审理的空间?于是明明只要丢出几个地方淫官就能平熄的民愤,变成撞击中共政权城门的巨木。

满清王朝覆灭于1911年湖北武昌的一声枪响。2009年湖北巴东会是导致中共覆灭的源头吗?湖北会再次成为改变中国历史的转折点吗?我们且拭目以待。

(大纪元)

湖北两律师私带案件介绍人见邓玉娇违规 应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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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公安局无权决定变更邓玉娇强制措施

湖北两律师私带案件介绍人会见邓玉娇违规

作者: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 刘晓原 律师

巴东公安和湖北律师在办理邓玉娇案中有哪些违法行为?

5月21日,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就“邓玉娇案”的最新情况及公众关注的问题接受了恩施日报记者张明专访。当记者问到邓玉娇案办理的最新进展情况问题时,欧阳开平回答到,“邓玉娇案”已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关注,目前此案正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组织侦办,湖北省公安厅派员指导办案。“邓玉娇案”目前尚在侦办阶段,一旦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我们将及时予以公开。

邓玉娇案发生后,巴东县人民政府表示案件消息由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发布,以新闻发言人的说法为准。所以,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欧阳开平在答记者问时,巴东县公安局已将案件转交给恩施州公安局侦办了。

请大家注意一个细节,欧阳开平是在北京夏律师会见邓玉娇后才接受记者的专访,他指责律师“擅自对外披露案情,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

北京夏律师是18日向巴东县公安局递交的会见申请,是经过巴东县公安局批准他们去看守所会见的(按新修订的《律师法》规定,律师会见不需经过批准)。也就是说,夏律师会见时,案件还在巴东县公安局手中。很有可能是因为北京律师会见提到了性侵犯之事,案件才转交给恩施州公安局办理,但也有可能是在此之前就已转交了。

从欧阳开平的发言中可知,邓玉娇案件至迟在5月21日起转交给了恩施州公安局侦办。

欧阳开平在5月22日还发布消息,称张树梅解除了北京律师的委托。5月23日上午,张树梅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对此感到惊讶,并予以否认。但在当日下午四时,张树梅表示确实解除了委托。

5月24日,张树梅聘请了湖北汪少鹏、刘钢律师代理。汪、刘律师接受委托后,在25日上午,向巴东县公安局提出了会见邓玉娇的要求。巴东县公安局当即表示同意。上午十时,他们在看守所会见了邓玉娇(北京夏律师会见时,在递交申请后等了两天多)。

会见完后,他们向巴东县公安局递交了《关于要求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建议对邓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理由是:邓玉娇身体状况较差、患抑郁症需要治疗,长期关押不利于今后案件审理,且邓玉娇案的证据警方已基本查实,邓玉娇属投案自首,建议对邓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26日,巴东县公安局经审查认为,鉴于邓玉娇具有自动投案情节,对其采取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26日晚,邓玉娇走出了看守所。

邓玉娇被监视居住后,5月28日上午九时,汪、刘律师会见了邓玉娇。5月29日《湖北日报》对此作了报导。

报导中称,由于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委托代理律师可在不需要批准的情况下,单独会见委托人。昨日上午 9时许,汪少鹏、刘钢律师前往邓玉娇的监视居住地会见她。汪少鹏、刘钢介绍,考虑到案件特殊性,加之网上对案情说法不一,两律师特邀邓玉娇的爷爷邓正兰和张树梅的表亲秦某一同会见,这是邓玉娇在案发后首次在没有办案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与代理律师会面。汪少鹏、刘钢表示,会见中,他们向邓玉娇详细了解了5月 10日案发前后的详细过程,邓正兰和秦某也作为在场人在会见笔录上签字。两律师表示,因案情特殊,目前相关案情细节不便透露。

以上所说的案件情况,来源于长江巴东网、《广州日报》、《湖北日报》的相关报导。

看了这些报导后,我认为巴东县公安局在办案程序上违法,湖北律师带邓玉娇家属和案件介绍人会见同样违法了。理由如下:

5月21日,欧阳开平已说案件由恩施州公安局负责侦办。也就是说,巴东县公安局已经没有了案件的侦办权。在此前题之下,湖北两位律师就应当向案件侦办机关,即恩施州公安局递交变更邓玉娇强制措施的申请书。在两位律师不懂程序,错将申请书递交给巴东县公安局后,巴东县公安局要么将申请退回,要么负责代为转交给恩施州公安局。想不到的是,巴东县公安局竟然作出了更加强制措施决定,这不仅是一种越权行为,同样也是在滥用职权。

我感到不可理解的是,巴东县公安局严重违反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超越职权作出了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这种违法行为,恩施州公安局为何不予以制止和纠正呢?如果案件仍然是巴东县公安局侦办,没有转交给恩施州公安局侦办,那么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就是发布了虚假消息。假使已经转交了恩施州公安局侦办,巴东县公安局就无权变更强制措施,恩施州公安局如不予以制止和纠正,那是渎职行为。

假使案件仍然是由巴东县公安局侦办,他们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的监视居住的情形中,根本没有提到“具有自动投案情节,对其采取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情形,就可以将原采取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巴东县公安局所说的理由,其实是可以不予以逮捕的情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7条第二项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

按照这个规定,邓玉娇在监视居住期间要会见亲属和其他人是要经过公安机关批准。按照《律师法》等相关规定,律师去会见犯罪嫌疑人虽然不需要经过批准,但不允许律师带家属和其他人去会见。虽然律师有会见的特权,但权利滥用就是违法违规行为。

汪、刘两律师也许是出于“好意”,竟然不顾规定把邓玉娇爷爷带去了,并且还把张树梅表亲秦某,即他们的案件介绍人秦某一并带去了。汪、刘律师能够代理邓玉娇案件,就是因为有秦某牵线介绍。

汪、刘两律师违反规定私带犯罪嫌疑人家属和案件介绍人去会见,巴东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竟然也不管不问,很显然他们已经默许了律师的违规行为。

北京律师会见邓玉娇出来说了实话,巴东县人民政府就予以公开谴责,为何对湖北律师违反行为不就出声了呢?对两地律师态度的不同,相信大家能看出其中的奥秘。

在此,我恳请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先生,就5月21日答记者问中提到的邓玉娇案件是由恩施州公安局侦办问题作一个说明和解释。

在此,还要建议我的两个同行——汪、刘律师,律师虽然有特权,但要依法行使,切莫重走杨佳案律师的老路。对汪、刘两律师私带案件介绍人会见邓玉娇违规行为,希望湖北省律师协会依照行业纪律规定予以查处。

本文网址:http://www.aboluowang.com/news/data/2009/0530/article_77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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