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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评论：魏京生：新疆乌鲁木齐暴乱的责任在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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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请你一起来支持正义！制止"地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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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来自：匿名</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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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匿名</dc:creator>
		<pubDate>Wed, 15 Jul 2009 05:02:4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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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责任在80年代初期的政策</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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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来自：匿名</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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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匿名</dc:creator>
		<pubDate>Mon, 13 Jul 2009 03:35:2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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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大思维租住</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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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来自：anon</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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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anon</dc:creator>
		<pubDate>Sun, 12 Jul 2009 18:28:0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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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Dispointed.</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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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来自：JJJ LLL</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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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JJJ LLL</dc:creator>
		<pubDate>Sun, 12 Jul 2009 15:43:20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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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１９９３年在新疆喀什市发生的一件血案，至今想起都使人毛骨悚然，在新疆的汉族百姓命不如草。喀什市一汉族下岗女工在公园门前摆了一个台球案以谋生记，中午十四岁的妹妹和暑假归来的大学生姐姐来接替母亲，换母亲回家吃饭，从此这位母亲永远失去了这个刚刚进入大学的女儿。母亲走后，几个维吾尔青年来打球，打着打着，其中一个便开始对妹妹不轨，当姐姐的自然挺身保护妹妹，一句愤怒的话没有说完，一把匕首就刺进姐姐的胸膛，姐姐当即毙命，这个杀人的维吾尔人在妹妹悲愤的哭喊中扬长而去，周围都是维吾尔族人，但没有一个人制止，也没有一个人报案。等母亲回来看到这突变的事件，才报案叫来了警察，警察向围观的人群询问，竟没有一个人说看见过凶手，包括和凶手一起来打球的！后来法院竟按酒后过失伤人，判了凶手两年徒刑。社会顿时哗然，死难者家属扬言将抬尸上诉，政府有关部门纷纷来做家属工作，以抚恤、工作等条件，软硬兼施，硬是息事宁人地将事情压了下去。笔者以为凶手有什么背景，后了解到，其父母不过是摆烤羊肉摊的，他本人也只是无业游民而已。 

　　１９９８年８月的一天，仍然是在新疆的喀什市，两名汉族妇女下班后去巴扎（集贸市场）买羊肉，在一个羊肉摊上看过肉后，其中一个妇女指着另一个摊上的羊肉对同伴说，那边的肉好，我们买那家的吧，话音未落，这个维吾尔摊主勃然大怒，大骂：你们这些黑大爷（侮辱汉族人的意思）敢说我的肉不好，我杀了你们这些汉族人，于是他操起牛耳尖刀，向两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刺来，两个女人夺路而逃，这个手持尖刀的维吾尔人一边追，一边向碰到的每一个汉族人挥刀行凶，连续五六人倒在了血泊之中，有人想打电话报警，可是巴扎内看守公用电话的维吾尔族人就是不让打，报案人直到跑出巴扎才找到电话报了警，１１０接警后赶到现场，此刻，这个维吾尔族歹徒，对警察也大开杀戒，一个刚刚工作一年半的汉族警察上前制止，被其一刀捅入心脏，当场牺牲，其后又有两三人被刺伤，只好一边疏散人群，一边将情况上报，得到批示后，才取枪将其就地正法。如果按１１０出警条例，警察遇到这种情况，本应立即执法，可是在新疆，对待维族人，警察却没有这个权力！法律在执法者身上都如此不平等，何况普通汉族百姓！ 　
  回想在乌鲁木齐处决恐怖分子，有关方面还把罪犯的家属从南疆用飞机接来，给它们说你们的儿子犯了法，要判决他云云好言相劝，处决的时候还专门挑的不引人瞩目的时间，在卡车上蹲下运去法场，奇怪了，抓罪犯的人竟然害怕罪犯。我在看巴仁乡暴动的内部录象和案后调查，走在街上的汉族人，过来就拳打脚踢，折磨够了，再用刀捅死，县政府的两位办事人员，被殴打后，用铁丝绑在一起，关到一辆北京吉普中活活烧死，有位汉族妇女，被轮奸后打个半死，脸上用刀划成棋盘状，事发后部队进行调查和拘捕行动，这伙匪徒就在该地区明目张胆地和部队周旋，当地的维族人处处袒护它们，政府里的维族工作人员也推脱和阻挠部队的行动，有些村民甚至向匪徒报信，提供食宿，其间匪徒杀害了3名落单的解放军，三个人的手指都被剁掉了，嘴用针缝上，在身上还用针别着汉维两种语言“杀光汉人”的布条．当然不能否认在这期间，也有极少部分民族同志为部队提供帮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一位哈萨克小牧民自发的追踪匪徒，并向部队汇报，指引。

    还是在于阗，80年代发生过“高旭事件”，论坛的同志可能有所耳闻，当时在巡逻过程中，误击一维族至死，于是于阗城里的维族人疯狂了，见到汉族人就打，拿刀乱戳，并且冲击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经过的汉族人先是一阵拳脚，然后非逼的要下跪，路过的解放军也不能例外，当时为了稳定局面，将高旭判无期，不过最后好象又减刑了，因为这种案子要在兰州军区高院判的，但是在于阗中级法院先行判决，部队很不服气，家父和一些在部队供职的亲戚闲谈时，我听部队要求不要判那么重，但是有关方面不于理睬，部队的人都很气愤，官兵都象想杀人似的，差点引起哗变，部队的人和了解内幕的人都饱含怨气。

    这里就象以色列一样，但是我们没有以色列人那么强硬，可能汉族的天性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你越退它越进，悲剧还在继续上演，我不是阿Q,我不会也不能再自欺欺人了,一相情愿地友好不会带来安定的生活。

　　七十年代后期在新疆强行推行所谓的三个６０％，即招生，少数民族占６０％；招工，少数民族占６０％；招兵，少数民族占６０％（计划经济年代，当兵复员可立即安排铁饭碗的工作），以至于后来演化成什么事情，少数民族都要占６０％。人为地制造了民族隔阂、种族歧视，加剧了民族矛盾。以高考招生为例，新疆的汉族考生要忍受不得超过招生人数４０％的民族歧视！的确，在保护某一民族及其文化传统时，我们需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倾斜，但机械地、过分地执行这一措施，实际是得不偿失。笔者就曾接触过一名维吾尔知识分子，他就认为：共产党推行这一政策，实际上是想使它们民族产生惰性、不思进取、在低水平上进行重复循环，最终消亡。多么精彩的论断！可见，中央政府的所谓“民族优惠政策”并没有使这些既得利益者对其感恩戴德！中央政府的这些政策在新疆穆斯林中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同时在汉族（新疆事实上的少数民族）中却引起了强烈的不平。八十年代初，胡耀邦到新疆考察工作，在新疆屯垦戊边几十年汉族干部群众纷纷向中央抱怨：我们是献了青春献终生，献了终生献子孙！要知道，高考招生、招工、招兵当时是这些普通民众之子女的唯一出路呀！正是中央的这些政策，动摇了大量汉族群众扎根新疆的决心，形成八十年代回归内地的风潮，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不但和内地民众相比是中国的二等公民，而且和新疆穆斯林相比又是新疆的二等公民！

　　而今，在政府推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过去计划经济时政府可以强制地将６０％的少数民族安排进机关、工厂、部队，少数民族大学生也可以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不管他们是不是适合这些岗位，但是少数民族的确得到了广泛的优待。然而，随着国营企业步入困境，大量职工下岗，合资企业与私营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开始占据劳动力市场的主要买方，为了经济利益他们首先雇佣技术工人和素质较高的人，尽管政府也在做工作，希望他们尽可能多地增加少数民族的岗位，但是行政的干预影响逐渐被市场生存的影响所取代。于是，大量的工作岗位被汉族人占据了，高校毕业生不在被国家包办分配后，由于知识水平的差异，少数民族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明显不如汉族毕业生，军队实行义务兵制度后，由士兵直接提干几乎不可能，复员后也不再包分工作。政府所能行政安排的地方，只有行政事业机构，可是这些岗位早已人满为患。诸如此类的一系列变化，更是助长少数民族憎恨政府、仇视汉族民众的情绪，“东突”更是获得了广泛的响应。难道政府不应该对以往的政策进行反思和检讨吗？否则即便借世界反恐的东风，将新疆问题暂时压制，但这种政策不改，问题终归难以根治！

    这个论坛有全国各地的人,维族人在你们那里的表现同志们都清楚,有一次在武汉的江汉路步行街,过来两个维族问要不要望远镜,我湖北的同学拿在手里看了一下,说不要,它们说不要看啥呢,狠狠地瞪我们一眼,用维语说了句脏话,湖北的同学说你们新疆人怎么这样,我想在这里强调一下，多数内地人把新疆人的概念搞混了,新疆的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和新疆的维族是截然不同的,维族人在内地的所做所为的确把新疆的形象搞坏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１９９３年在新疆喀什市发生的一件血案，至今想起都使人毛骨悚然，在新疆的汉族百姓命不如草。喀什市一汉族下岗女工在公园门前摆了一个台球案以谋生记，中午十四岁的妹妹和暑假归来的大学生姐姐来接替母亲，换母亲回家吃饭，从此这位母亲永远失去了这个刚刚进入大学的女儿。母亲走后，几个维吾尔青年来打球，打着打着，其中一个便开始对妹妹不轨，当姐姐的自然挺身保护妹妹，一句愤怒的话没有说完，一把匕首就刺进姐姐的胸膛，姐姐当即毙命，这个杀人的维吾尔人在妹妹悲愤的哭喊中扬长而去，周围都是维吾尔族人，但没有一个人制止，也没有一个人报案。等母亲回来看到这突变的事件，才报案叫来了警察，警察向围观的人群询问，竟没有一个人说看见过凶手，包括和凶手一起来打球的！后来法院竟按酒后过失伤人，判了凶手两年徒刑。社会顿时哗然，死难者家属扬言将抬尸上诉，政府有关部门纷纷来做家属工作，以抚恤、工作等条件，软硬兼施，硬是息事宁人地将事情压了下去。笔者以为凶手有什么背景，后了解到，其父母不过是摆烤羊肉摊的，他本人也只是无业游民而已。 </p>
<p>　　１９９８年８月的一天，仍然是在新疆的喀什市，两名汉族妇女下班后去巴扎（集贸市场）买羊肉，在一个羊肉摊上看过肉后，其中一个妇女指着另一个摊上的羊肉对同伴说，那边的肉好，我们买那家的吧，话音未落，这个维吾尔摊主勃然大怒，大骂：你们这些黑大爷（侮辱汉族人的意思）敢说我的肉不好，我杀了你们这些汉族人，于是他操起牛耳尖刀，向两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刺来，两个女人夺路而逃，这个手持尖刀的维吾尔人一边追，一边向碰到的每一个汉族人挥刀行凶，连续五六人倒在了血泊之中，有人想打电话报警，可是巴扎内看守公用电话的维吾尔族人就是不让打，报案人直到跑出巴扎才找到电话报了警，１１０接警后赶到现场，此刻，这个维吾尔族歹徒，对警察也大开杀戒，一个刚刚工作一年半的汉族警察上前制止，被其一刀捅入心脏，当场牺牲，其后又有两三人被刺伤，只好一边疏散人群，一边将情况上报，得到批示后，才取枪将其就地正法。如果按１１０出警条例，警察遇到这种情况，本应立即执法，可是在新疆，对待维族人，警察却没有这个权力！法律在执法者身上都如此不平等，何况普通汉族百姓！ 　<br />
  回想在乌鲁木齐处决恐怖分子，有关方面还把罪犯的家属从南疆用飞机接来，给它们说你们的儿子犯了法，要判决他云云好言相劝，处决的时候还专门挑的不引人瞩目的时间，在卡车上蹲下运去法场，奇怪了，抓罪犯的人竟然害怕罪犯。我在看巴仁乡暴动的内部录象和案后调查，走在街上的汉族人，过来就拳打脚踢，折磨够了，再用刀捅死，县政府的两位办事人员，被殴打后，用铁丝绑在一起，关到一辆北京吉普中活活烧死，有位汉族妇女，被轮奸后打个半死，脸上用刀划成棋盘状，事发后部队进行调查和拘捕行动，这伙匪徒就在该地区明目张胆地和部队周旋，当地的维族人处处袒护它们，政府里的维族工作人员也推脱和阻挠部队的行动，有些村民甚至向匪徒报信，提供食宿，其间匪徒杀害了3名落单的解放军，三个人的手指都被剁掉了，嘴用针缝上，在身上还用针别着汉维两种语言“杀光汉人”的布条．当然不能否认在这期间，也有极少部分民族同志为部队提供帮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一位哈萨克小牧民自发的追踪匪徒，并向部队汇报，指引。</p>
<p>    还是在于阗，80年代发生过“高旭事件”，论坛的同志可能有所耳闻，当时在巡逻过程中，误击一维族至死，于是于阗城里的维族人疯狂了，见到汉族人就打，拿刀乱戳，并且冲击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经过的汉族人先是一阵拳脚，然后非逼的要下跪，路过的解放军也不能例外，当时为了稳定局面，将高旭判无期，不过最后好象又减刑了，因为这种案子要在兰州军区高院判的，但是在于阗中级法院先行判决，部队很不服气，家父和一些在部队供职的亲戚闲谈时，我听部队要求不要判那么重，但是有关方面不于理睬，部队的人都很气愤，官兵都象想杀人似的，差点引起哗变，部队的人和了解内幕的人都饱含怨气。</p>
<p>    这里就象以色列一样，但是我们没有以色列人那么强硬，可能汉族的天性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你越退它越进，悲剧还在继续上演，我不是阿Q,我不会也不能再自欺欺人了,一相情愿地友好不会带来安定的生活。</p>
<p>　　七十年代后期在新疆强行推行所谓的三个６０％，即招生，少数民族占６０％；招工，少数民族占６０％；招兵，少数民族占６０％（计划经济年代，当兵复员可立即安排铁饭碗的工作），以至于后来演化成什么事情，少数民族都要占６０％。人为地制造了民族隔阂、种族歧视，加剧了民族矛盾。以高考招生为例，新疆的汉族考生要忍受不得超过招生人数４０％的民族歧视！的确，在保护某一民族及其文化传统时，我们需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倾斜，但机械地、过分地执行这一措施，实际是得不偿失。笔者就曾接触过一名维吾尔知识分子，他就认为：共产党推行这一政策，实际上是想使它们民族产生惰性、不思进取、在低水平上进行重复循环，最终消亡。多么精彩的论断！可见，中央政府的所谓“民族优惠政策”并没有使这些既得利益者对其感恩戴德！中央政府的这些政策在新疆穆斯林中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同时在汉族（新疆事实上的少数民族）中却引起了强烈的不平。八十年代初，胡耀邦到新疆考察工作，在新疆屯垦戊边几十年汉族干部群众纷纷向中央抱怨：我们是献了青春献终生，献了终生献子孙！要知道，高考招生、招工、招兵当时是这些普通民众之子女的唯一出路呀！正是中央的这些政策，动摇了大量汉族群众扎根新疆的决心，形成八十年代回归内地的风潮，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不但和内地民众相比是中国的二等公民，而且和新疆穆斯林相比又是新疆的二等公民！</p>
<p>　　而今，在政府推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过去计划经济时政府可以强制地将６０％的少数民族安排进机关、工厂、部队，少数民族大学生也可以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不管他们是不是适合这些岗位，但是少数民族的确得到了广泛的优待。然而，随着国营企业步入困境，大量职工下岗，合资企业与私营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开始占据劳动力市场的主要买方，为了经济利益他们首先雇佣技术工人和素质较高的人，尽管政府也在做工作，希望他们尽可能多地增加少数民族的岗位，但是行政的干预影响逐渐被市场生存的影响所取代。于是，大量的工作岗位被汉族人占据了，高校毕业生不在被国家包办分配后，由于知识水平的差异，少数民族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明显不如汉族毕业生，军队实行义务兵制度后，由士兵直接提干几乎不可能，复员后也不再包分工作。政府所能行政安排的地方，只有行政事业机构，可是这些岗位早已人满为患。诸如此类的一系列变化，更是助长少数民族憎恨政府、仇视汉族民众的情绪，“东突”更是获得了广泛的响应。难道政府不应该对以往的政策进行反思和检讨吗？否则即便借世界反恐的东风，将新疆问题暂时压制，但这种政策不改，问题终归难以根治！</p>
<p>    这个论坛有全国各地的人,维族人在你们那里的表现同志们都清楚,有一次在武汉的江汉路步行街,过来两个维族问要不要望远镜,我湖北的同学拿在手里看了一下,说不要,它们说不要看啥呢,狠狠地瞪我们一眼,用维语说了句脏话,湖北的同学说你们新疆人怎么这样,我想在这里强调一下，多数内地人把新疆人的概念搞混了,新疆的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和新疆的维族是截然不同的,维族人在内地的所做所为的确把新疆的形象搞坏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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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来自：JJJ LLL</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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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JJJ LLL</dc:creator>
		<pubDate>Sun, 12 Jul 2009 15:33:3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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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愤怒的维族青年”？这就是你形容这些暴徒的词汇吗？凭着良心，你敢说他们和恐怖组织没有关系？你敢说这次时间没有背后策划？睁着眼睛说瞎话，你们和中共有什么区别？基本上，你们就是在利用六四，利用一切流血事情来为自己谋求政治资本，你们就是一群小丑，中华民族的败类！有一天中共倒台了，你们这群小丑也没有资格回到祖国。你们就是一群没有祖国的可悲可鄙的渣滓。</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愤怒的维族青年”？这就是你形容这些暴徒的词汇吗？凭着良心，你敢说他们和恐怖组织没有关系？你敢说这次时间没有背后策划？睁着眼睛说瞎话，你们和中共有什么区别？基本上，你们就是在利用六四，利用一切流血事情来为自己谋求政治资本，你们就是一群小丑，中华民族的败类！有一天中共倒台了，你们这群小丑也没有资格回到祖国。你们就是一群没有祖国的可悲可鄙的渣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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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来自：olympiada</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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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olympiada</dc:creator>
		<pubDate>Sat, 11 Jul 2009 23:35:01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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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I think your political beliefs mislead you from seeing the real facts. History is a good teacher and believe me, the &quot;globalization of Uygurs&quot; only terror can recall.</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 think your political beliefs mislead you from seeing the real facts. History is a good teacher and believe me, the &#8220;globalization of Uygurs&#8221; only terror can reca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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