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Feed

Monthly Archives: 九月 2010

《南都》漫画家针砭言论受压反被降级处分 (图)

Posted on


《南都》漫画家邝飚因为创作这幅声援长平的漫画,而收到报社罚款和降级的处分。

中国《南方都市报》的漫画编辑邝飚,由于在其个人微博创作了一幅漫画声援被降职的同事长平,日前遭到报社方面处分,除了罚款以外,还被降级。长平本来是《南方周末》新闻部主任及《南都周刊》副总编辑,原名为张平,2008年因为在《南方都市报》上发表“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等系列文章,引发舆论争议,并受到民族主义者猛烈的批判,最后被报社停职

而身为南方都市报视觉中心漫画编辑的邝飚,则在上个月在其新浪个人微博网页刊登了一幅创作,显示长平的脖子遭人用手猛扼,身子又被绳索捆绑,象征长平的言论自由受到严重打压。

这幅漫画很快就在大陆的网络上流传,引起当局关注,不久前南方报系集团以报社编辑委员会的名义,对邝飚的漫画“风波”进行调查,并做成处分的结论。

根据外界取得的南方都市报(2010)38号的文件,邝飚因为“仅凭道听途说,创作了一个存在导向偏差作品,传到个人网络平台新浪微博上,漫画内容涉及敏感事宜,违反了新闻宣传纪律及报社相关规定,造成负面影响,报社发现后紧急做了删除处理,并及时请新浪协助删除帖文,尽量将负面影响降低”。

文件又指出:“本报编辑委员会多次强调,报社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树立高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敏感。邝飚擅自创作和传播的漫画,不但授人以柄,也给集团和报社的有关工作造成被动,带来负面影响。”

在结论中,编辑委员会在经过研究和决定之后,“给予邝飚全报社通报批评,除以罚款1500元,并从中级编辑降为普通编辑”。

《南方都市报》一向被视为是中国相对敢言的中国传媒,过去曾因为大胆的言论得罪政府而受到整肃,一般相信这次长平被降职以及邝飚受到处分,可能是该报系集团再一次受到政治压力的相应动作。

法广

怵目惊心!中国多少个百姓养一个中共干部

Posted on

【人民报消息】新华网北京9月26日电(记者陈菲、赵超)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6日发表的《2009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说,截至2009年,全国共有290多万少数民族干部,约占干部总数的7.4%。全国公务员队伍中,少数民族约占9.6%。

白皮书说,国家依法保障各少数民族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的权利。目前,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人口超过100万的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少数民族代表人数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人数的比例均高于同期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155个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均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主席、州长、县长或旗长均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上述报道表明所指干部数,是指有行政和司法军事等领导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上述报道,可计算出:

全国总干部数应该是:290万÷7.4×100=3918万

2005年11月1日零时中共国全国总人口数130756万人(即为约13亿人)。未包括中共国香港、中共国澳门、中共国台湾省人口数。

据此可算出平均多少百姓供养一个干部:130000万人口÷3918万干部人数=32.18019398人,即约每33个百姓养一个干部。

如果要算得再精确一些,把干部本身不作为供养人,那么应该是:

(130000-3918)÷3918=32.18019398人,即约为32个百姓养一个干部。

综合以上:现在中共国平均32.5个百姓供养一个干部,正确地说,应该是平均每32.5人中有一个干部,因为绝大多数干部也是“劳动者”啊。

上面的计算对了85%,漏掉了退休的干部,退休干部都是由国家财政供养的。(非干部是个人和企业缴交的社保基金休养的)我国的老年人口约12%,干部们有特殊的医保待遇,差不多都能活到80-90岁。

按15%算吧,那么就是3918万X15%+3918万=4506万。

130000万/4506万=28.85

应该是29人供养一人

还是不准确:

去掉80岁到60岁,1岁到20岁的二分之一不劳动人口,保留21到59岁劳动人口,是不是16人
养一个公务员?粗略的算,扣除老人,退休人员,未成年人6亿,剩余8亿人,约20个成年人养1个官员。

更准确的数字:

130000万– 65000万(60-80, 1-20岁)/4506万=65000万/4506万==14人,即平均每14人养一个党的“公务员”!

呵呵,还有非公务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还有中石油中石化移动联通电力等等垄断国企,都在被P民包养呢。过去说是26个百姓养活一个干部,估计现在可能已经10人养活一个了。

另外,军队没算吧?还有一只威武的人民之师,正义之师,也要老百姓供养。还有天量的政府临时工还没算,还有现行体制下,一个干部下面还有几个(总之不少于两个)的“合同工”或“协警”等部下呢。再估计一下这些干部,30%有情人,则有1300万情人,这些情人是不是隐性干部呢?要不要老百姓供养呢?

至2006年底,全国有完全意义上的公务员1550多万;有没公务员名份从事公务员工作人员1360万以上,合计2910万。加上4000多万事业单位人员,财政和收费供养的人员达7000万。2006年,全国就业人数7.8亿,差不多每10个非财政供养就业人员要养活平均收入高几倍的财政、收费供养人员。官(财政收费供养人员)民比也差不多是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所说的1比18。

一人养一个也行,它倒是干点人事啊!

知道为什么要计划生育吗?因为公务员在跟我们的孩子争抚养费,而且是掠夺式的。

这样臃肿庞大的党政人员,不仅仅增加了劳动人民的负担,而且办事效率极其低下,砍掉他们一半,办事效率会增加一倍。砍掉三分之二,效率增加三倍,砍掉四分之三,效率增加四倍。砍掉四分之四,全国解放。

云南昆明女教师法轮功弟子王勇申诉

Posted on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昆明西山区粤秀中学语文女教师王勇,近日向西山区检察院、云南省检察院提出申诉,对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一名王姓警察和一名温姓警察以及三名自称是西山区政府的人员到家中威胁煽动一事,王勇女士要求法律监督部门追究不法人员的刑事责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不法人员的侵犯,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一名王姓警察和一名温姓警察以及三名自称是西山区政府的人员来到王勇家中,问她炼不炼法轮功,并威胁说:炼就自己负责,不炼就写个保证。其中的一个人公然诽谤法轮功,诋毁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

王勇是粤秀中学公认的好老师,从教已二十多年了,因身体有病于一九九八年修炼了法轮功。她修炼后各方面都有很大改变,其中在工作中帮助最大。脾气不再暴躁,取而代之的是平和的语气,善心加道理,遵循真善忍的原则,不计较个人的利益得失,看人总是看别人的长处,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尊重,得到了学生、家长、同事、领导的肯定。

然而像王老师这样的好人却屡遭中共邪党的迫害,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三日被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并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回到家中,由一级教师降为职员,工资也相应降档。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五点钟,王老师正在学校办公室批阅学生期中考试卷,被校长派人叫到校长室,在那被西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邱学彦等四、五人绑架到金碧派出所,随后被迫流离失所。六月二十四日中午,在昆明公共汽车东站被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冯军等人绑架到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迫害,从办公室五楼卫生间窗口跳下,造成多根肋骨骨折,肺挫伤,左手关节受伤,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胸骨突出。

附:王勇老师的申诉原件

申诉

西山区检察院、云南省检察院:

我叫王勇,是西山区粤秀中学语文教师。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一名王姓警察和一名温姓警察以及三名自称是西山区政府的人员来到家中,问我炼不炼法轮功,并说,炼就自己负责,不炼就写个保证。其中的一个人公然诽谤法轮功,诋毁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对于这些光天化日之下,私闯民宅,造谣惑众的犯罪行为,我依法提出控告检举,请求法律监督部门追究不法人员的刑事责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不法人员的侵犯,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我从教已二十多年了,因身体有病于一九九八年修炼了法轮功。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真善忍普世价值为修炼原则,教人要诚实、善良、宽容,修炼后我各方面都有很大改变,其中在工作中帮助最大。

过去我脾气不好,常和学生发火,甚至动手打过学生。修炼后我有了脱胎换骨的改变,脾气不再暴躁,取而代之的是平和的语气,善心加道理,我遵循真善忍的原则,看人总是看别人的长处,看自己则多看短处。所以我不用成绩来作为衡量学生好坏的唯一标准,让每个学生在我这里都能得到尊重。

另外,法轮功让我做人能吃亏,不计较个人的利益得失,看淡名利。从二零零三年我从一级教师被降为职员后,拿着职员的工资却工作在教学第一线,干着一级教师的活,对此,我无怨无恨。

这些年来我的为人及教学能力都得到了学生、家长、同事、领导的肯定,真、善、忍能善化人心,我把真、善、忍的理念教给学生时得到了家长的称赞与支持。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当孩子们灵魂深处都充满真、善、忍理念时,这就是造福人类,为社会提供更稳定的保障因素,这样于人于己有百利而无一害的高德大法应该受到政府的赞誉才对,我们应该感谢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为人类带来的福音。

然而,像我这样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却屡遭迫害。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三日,因修炼法轮功我被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并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回到家中,由一级教师降为职员,工资也相应降档。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五点钟,我正在学校办公室批阅学生期中考试卷,校长派人将我叫到校长室,在那西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邱学彦等四、五人将我强行绑架到金碧派出所,随后又到我家里抄家,我借机走脱,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中午,我在昆明公共汽车东站被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冯军等人非法绑架,随后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邱学彦等人也到了那里,邱学彦推了我一把,并让另一个警察给我戴上手铐,之后又将我带到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他们要取指纹,我坚决不服从,在西山区国保大队办公室,邱学彦和另一姓温的警察又以工作、单位、家庭、孩子相威胁,我不配合他们的迫害,就从办公室五楼卫生间窗口跳下,当时还戴着手铐。

邱学彦等人将我送到西山区医院,后又转到四十三医院,当时一名女警察从我身上掏出六千元钱作为入院押金。第二天邱学彦又通知我先生和学校领导来看我。我先生看我伤成这样,心里十分难过,回家也吃不下饭。下午六点以后,邱学彦让我给我先生打电话,让他晚上来办取保候审的手续,母亲也来了,看到我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还有被手铐勒的青黑发紫的手腕,母亲心都碎了。在医院住了五天后,我出院了,我的家人看我不好,想再住几天,提出换医保卡,但医院不同意,要我先用现金结算出院,再用医保卡入院,就这样我先生共支付了八千多元医药费。

坠楼造成我多根肋骨骨折,肺挫伤,左手关节受伤,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胸骨突出。事后,邱学彦在不同场合散布谣言,一会儿说我是从楼梯上滚下来的,一会儿又说我是逃跑从楼梯上滚下来的,在社会上毁坏我的名誉,玷污我的清白,企图推卸责任,邱学彦还来到我家里威胁我,不准我控告检举。

我从五楼坠下,按常理不死也要残废,但我却没死也没残,这不是奇迹吗?这奇迹的背后不再一次印证了法轮大法是真正的佛法以及法轮大法的玄妙与超常吗?其实修炼在中国古已有之,是一种中国传统的修炼文化,也是天人合一的体现,是人类文明中一个源远流长、奥妙无穷的领域,真正的佛法能洞彻宇宙的一切奥秘。当初江泽民叫嚷“三个月铲除法轮功”,可十一年过去了,法轮功反而洪传到世界一百一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外获褒奖三千多项,法轮功著作被翻译成三十多种语言,法轮功正在拯救着世界,拯救着人类。

十一年来,在法轮功遭到残酷迫害时,面对暴力我们没有用暴力来反抗,而是实践着真、善、忍的佛法真理,本着慈悲和善念一直在用平和理性的方式告诉世人真相,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我们没有参与政治,我们对政权不感兴趣,我们只是一群佛法修炼人,只须有一个能够修炼的环境,有一个信仰大法的自由,就足矣了。一个修炼群体在迫害中表现出的如此大善大忍之举足以让每一个有良知的人感动。众所周知,正义,需要伸张;罪恶,不能姑息。所有参与迫害我的人员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受中国法律保护的。

中共迫害法轮功十一年来,从来没有一条可以依据的法律,因为中国政府没有禁止法轮功。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中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也就是说,中国《宪法》是保护法轮功学员作为公民所应享有的“信仰自由”的基本人权的,如果禁止中国人学炼法轮功,不但违背宪法,而且是对一九九八年十月中国政府加入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的彻底背弃。换句话说,在中国,炼法轮功不犯法,而禁止炼法轮功才是犯法的。

二、法轮功为正法

给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信仰者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判刑就是违法的。而且在
2005年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5)39号文件中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这14种“邪教”名单中也没有法轮功(在百度或其它网站中输入“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就可查到这个名单)。

三、个人言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把法轮功说成“×教”是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在法国接受《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江信口开河的个人言论以及一九九九年十月开始大力批判法轮功时的一篇《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而后中共控制下的各报刊纷纷效仿,但这些都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根据中国现行法制,江泽民的讲话和《人民日报》的文章,不仅没有任何法律效力,而且是违法的,构成诽谤罪!

四、“两高”的解释是违反宪法的。

对于法轮功学员所使用的所谓法律依据是根据“两高”1999年10月8日出台的《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谓“两高”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这两个部门都是执法机关,没有立法权,立法只能是全国人大,“两高”实际是越权解释,是违反宪法的,而这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未做出什么关于惩治邪教的决定。1999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为了迎合当时的政治形势,匆忙补充了这一决定,哪有先解释,再立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的全文内容中,甚至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三个字。出现“法轮功是×教组织”字眼的唯一所谓文件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各自下达的内部通知,而内部通知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普遍使用的。

五、迫害法轮功信仰者的所有人员恰恰在犯罪。

把法轮功当成“×教”而利用处理“×教”而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非法抓捕、拘禁、关押的各级公安干警均涉嫌犯罪:

1、徇私枉法罪;
2、非法搜查罪;
3、玩忽职守罪;
4、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
5、滥用职权罪;
6、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7、非法拘禁罪;
8、入室抢劫罪

因为他们不仅违背事实和法律对法轮功信仰者进行了非法抓捕、关押、起诉、裁判,而且给当事人及其家庭造成极大伤害。

六、根据《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我要求:

1、西山区政府工作人员向我公开道歉;
2、恢复我的名誉,挽回在社会上、工作单位中给我造成的损失及不良影响; 3、恢复我的工作和正常待遇;
4、要求依法对我赔偿(精神上、经济上、身体上、住院期间所有医药费用)。

致:
西山区政府
西山区检察院
西山区粤秀中学
西山区国保大队
官渡区国保大队

申诉人:王勇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五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28/230205.html
明慧网 MINGHUI.ORG

使用真相纸币 月饼供不应求

Posted on

文/长春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黄历八月十二晚上小组学法后,同修甲说:“我们单位明天要到商场外边摆月饼摊,同事去银行换零钱已经没有了,我用真相纸币换给他们怎么样?”同修乙问:“打算换多少呢?”甲说:“因为月饼价格尾数是9,得准备一元或十元,我打算给他们换800元。”同修乙问:“他们知道你是修炼人吗?这么多真相纸币会不会不太理智?再说,一盒月饼找一元,800元就是800盒,能卖了那么多吗?还是要多发正念!”丁说:“那不就是钱吗,再说都找给人了,不是也救了人?”我说:“关键是你当时动的一念基点是什么,是为了救度众生还是证实自己,或者是有没有干事心。”甲说:“他们不知道我是修炼人,他们是临时雇来的短工,如果通过真相纸币能救了他们更好,当时听说没零钱换了,我挺高兴,这能救多少人呀!”我说:“好。注意别起欢喜心,我家里还有二百新的一元真相币,明天给你拿来,用新钱别人愿意接受。”

八月十四晚上学法后,甲讲了真相纸币反馈效果,那两个雇来的短工根本没看到纸币上的字,一直忙于卖月饼。一位顾客拿着找来的六张一元的真相纸币看到上面的字,欲言又止的样子让甲觉得有趣,就想着她来问好对她讲真相,可是顾客犹豫一会就走了。还有一位顾客看到真相纸币说:“法轮功真厉害!这字跟钱的颜色一样。”顾客都接受了真相纸币。师父看到弟子有救人的心,就引来很多人来接触真相。月饼卖的非常好,别的超市的月饼都剩下了,甲这个市场的月饼却供不应求,还现把别的市场的月饼都调运过来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28/230252.html
明慧网 MINGHUI.ORG

信法轮大法 小厂起死回生

Posted on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二零零六年腊月二十九日,重庆某法轮功学员从她姐姐屋吃年饭回家,途中巧遇两位数年未见的熟人,背着挎包急匆匆的赶往车站,就拦住他俩打听原由,准备给他们讲讲法轮功真相,要救他们。

原来,他们办了个小厂,这两人一个是厂长,一个是厂长的助手,他们赶回去照看厂,放工人回家过年。这位大法弟子听说他办了厂,还是这个厂的厂长,就打开话匣子要救他。

“这些年来大哥看来是发大财了哟?”这话一出口,那位厂长就直摆脑壳,象泄了气的皮球直叹气:发啥财哟,背一身债,活下去都是个问题呀!大法弟子一听,便说:“你说说看,有啥难处?”这人就把他的一肚子苦水倒了出来。

听央视台讲,现在私人办厂国家有优惠,他就心动了,便托人筹集资金,申办手续开办工厂。他这个乡里人哪知道当官肚里装的是什么药,一上船就下不了船了。从找资金和办理生产许可证,要经过若干关口,贷款银行、主管部门检查、专家评估验收、设备检验发使用合格证,与企业相关的有几十个部门,每一个关口都是一道鬼门关,每个鬼都要给它烧香才行,一个量杯值一元钱,可拿到质检部门花检验费要十二元,一台秤花一百元左右买来,质检费要一千二百元,就是为了要质检部门那个使用合格证,所有设备有了那个证才敢使用,就这一笔要花上几万,七搞八搞搞下来,银行贷的五十万元花光了,还没有生产出一件产品来呢!技术上的很多问题还解决不了,找行家来帮助,一来就是一帮人,又要请客吃饭,又还要给每人包红包,这些花费现在都是找三亲六戚借的钱来打点的,这个厂还没开始生产就要倒闭了,可怜的很呀!

那位大法弟子听了这个厂长一番话,真诚的告诉他,不要苦恼,送给一个良方,让你转危为安,接着给他讲起了法轮功真相。她讲了大法的美好,讲了中南海事件和天安门自焚事件的真相,讲了贵州“藏字石”天机,讲了退党保平安的真相,还给他们每人送一个护身符,教他们诚心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讲的这两人乐呵呵的,当即做了三退。

说来也奇。他俩人诚心默念九字吉言,从此,做事得心应手,办事事事如意。没钱,亲朋好友送来了,缺人才,一些能人自动找上门来,产品不仅做出来了,销售情况也非常好,经济效益直线上升,特别是下半年的产品销售,简直发货都忙不过来,一年下来不仅还清了从银行借的五十万贷款和私人借款,还盈利十多万元,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发生了,一个几年来濒临倒闭的小厂就这样神奇般的起死回生了。

一年后的初春,厂长的母亲找到了那位法轮功学员,向她诉说了小厂兴旺发达的好消息,一再替他儿子感谢法轮大法师父,感谢那位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28/230248.html
明慧网 MINGHUI.ORG

Follow

Get every new post delivered to your Inbox.

Join 2,563 other follo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