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净土

2009/11/12

狼的理论

类归于: 退党 — musella @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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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升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二日】记得小学课本中有一篇《狼与小羊的故事》,说的是一只小羊在河的下游喝水,一只狼从上游跑下来,瞪着眼睛吼道:“你这个小东西,把我的水弄脏,害得我不能喝!”“亲爱的狼先生,你在上游我在下游啊……”小羊吃惊地说道。“我说的是去年的事!”狼气呼呼地说。“去年我还没出世哪!”小羊战竞竞地道。“你还敢犟嘴?!不是你就是你爸爸,反正都一样!”没等小羊喊一声救命,狼就吼叫着扑向了可怜的小羊!狼的目的就是吃羊,它还讲什么道理呢?造谣——耍赖——疯狂,这就是狼的理论。

朋友,看了这个寓言故事,您可能为老狼的不讲道理而愤怒,可是你们意识到吗,这“狼的理论”被中共及其爪牙运用得淋漓尽致。

江泽民要消灭法轮功,找不到法轮功违法犯罪的蛛丝马迹,于是便象那条老狼一样的造谣:制造出天安门自焚案、傅怡彬杀人案、浙江杀乞丐案。用这些自己制造的假案和精神病者之所为,来栽赃、嫁祸给法轮功,以便抓、关、打、杀法轮功学员。被冤枉了喊冤不错吧;它造谎言我要揭谎言不错吧;狼要吃人喊救命不错吧,可是在老狼那里,在江泽民及其爪牙那里,喊冤、揭谎言、喊救命都成了罪过。因为它既定方针就是镇压,没有理由就造谣,当谣言被揭穿时就耍赖,然后就疯狂。不管你喊冤还是不喊冤,更不管你说的对还是错,它遵循的就是这种狼的不讲理的理论。

当然,这不是江泽民的发明创造,而是中共与生俱来的。江泽民及其爪牙颠倒黑白的说:法轮功学员到处贴传单、送小册子,攻击领导人,这是犯法行为,要严惩。那么江泽民把成千上万的好人关在劳教所,精神病院,迫害死三千多人(已确证的),就不违法吗?实际上,他们都知道他们的这种行为违反《宪法》,所以不敢让人知道,完全都在秘密中进行。可是法轮功学员没有象他们想象的那样,没有做那一只被老狼吃掉的羔羊,而是用善的语言、善的行为揭露他们的违法行为,剥去他们的伪装,使他们的丑恶面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他们害怕了,于是便贼喊捉贼的把他们自己的违法行为扣在大法弟子头上,说大法弟子讲真相、揭邪恶、喊冤是攻击领导、是违法。

狼的目的是吃小羊,是不会去听小羊讲什么道理的;江泽民的目地是消灭法轮功,又怎么能让法轮功学员讲道理呢?所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只许当官的杀人不许群众喊冤”就成中共的蛮横之理了。然而中共万万没想到的是,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弟子并不是“小羊”,在他们所具备的崇高的道德力量面前,中共的张牙舞爪,只会撕裂自己这只“纸狼”。

朋友,您可要擦亮眼睛,不要被狼的理论蒙蔽啊!

成文:2009年11月10日 发稿:2009年11月12日 更新:2009年11月11日 00: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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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0

人人都在解构進化论

类归于: 科学, 评论 — musella @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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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凯雄

【正见网2009年11月10日】本文的标题不是要大家都来发表解构進化论的文章,而是客观的说明一件大家时时刻刻都在進行的事情;因为每个人的生存与生活,都是足以解构進化论的奇迹。这如何理解呢?其实一个完整的人,包含着物质身体与主宰身体的意识(心智);而物质身体除了我们看的到的肉体外,还包括看不到的身体,如经络。不论是肉体、看不到的身体,还是人的意识,其存在与运作,都是進化论无法演化出来的结果。因此,抛开《物种起源》本身未完成理论验证的漏洞、不计其数的专家与教授对進化论的联名质疑(http://www.dissentfromdarwin.org/)、专书的批判(Darwin on Trial by Phillip Johnson,Darwin’s Black Box: The Biochemical Challenge to Evolution by Michael J. Behe,陈冠学所著《進化神话》),我们人人都在解构進化论!

就肉体来说,人体的构造与运作机制,即使在科技发达的今日,仍然是一项奇迹。人体被视为小宇宙,有着复杂的系统、器官与组织。即使一个动物细胞,包含细胞膜、细胞质和细胞核三部分,其结构也极为复杂,也囊括了近年来大多数诺贝尔医学奖的研究领域。而一个由多个部分组成的系统,若任意改变系统的一部分,可能就会使整个系统的协调配合出现问题,而使系统失去原有功能。以眼睛为例,这个让高级相机望尘莫及的人体构造,在眼球内一个微小的零件的随机改变,如何能不影响人的正常视力?事实上,人体基因的突变是有害的,通常会导致细胞运作不正常或死亡,甚至可以引发癌症。由于人体结构的复杂性,随机性的改变任一系统的次级结构,就容易破坏系统的协调性而影响其功能。若再加上人体组织的沟通、修补与运作的考虑,人体结构与机制的庞杂程度,岂是進化论的随机突变和自然选择的逐步累积微小改变所能演化出来的?

人的身体,除了看的到、摸的着的肉体之外,还存在着看不到的身体,人体的经络就是最容易理解的例子。这个解剖看不到的经络,其理论与观念历经中医数千年的实际应用,不但融入中华文化与东方人的生活,70年代之后也快速在西方社会普及。近几十年来,更发现经络与生理电性的关连性与应用,而提高了经络理论的应用领域。如果看的到、摸的着的身体,都难以藉由随机突变和自然选择来造就,更何况看不到、摸不着身体的?其起源与演化,岂能不依赖有智慧的设计?

人之有别于动物,需要有心智的能力。依照進化论,人类和其它动物的智力演化是连续的、逐步改变的,但是众多证据显示,人类和其他动物的心智事实上有着巨大的差距。人类可以运用符号、随意组合概念、進行抽象思考,更有道德观念的发展,这些心智能力都不是一般动物所具备的。更進一步看,人类和黑猩猩的基因有99%相似,但是黑猩猩却成就不了人类1%的文明。更重要的,人类和黑猩猩这1%的差异,正说明了物质不能决定一个生命的全部,还需要一个意识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人。但意识的起源与演化,却完全不是進化论所能解释的。

進化论的出现与发展,让工业革命以来的物质化程度進一步深化,也让无神论者得到了科学性的支持。而这些物质化与无神化的发展,冲击着人类的伦理与道德观念,也冲击人类的一切。当人类偏离大自然的法则而不自知,道德将快速下滑,也使人更有胆量做出恶行,其结果不但造成环境的破坏,人们也将受到恶行的波及。在部分人大肆纪念达尔文与進化论的时刻,人们更应该来检视進化论的内容与影响。如果真能理解每个人的存在与生活,就是足以解构進化论的奇迹,我们将有很好的机会回归到大自然的轨道,挽回人类存在的价值。

发表时间:2009年11月10日

2009/11/09

选择

类归于: 评论, 退党 — musella @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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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大陆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九日】在人生的岔道口,向左走还是向右走,每个人都会面临这样的选择。先秦战国时有杨朱临路而泣的典故,杨朱走到十字路口就犯难,不知何去何从而哭泣。也就是一旦迈错一步,等到发现时也许已在千里之外。这个典故告诉我们:选择的重要。

六十年前,很多中国人都面临着这样的选择:留在大陆,进入共产党内,还是远离共产党,选择自由。不同的人做了不同的决定,也选择了不同的未来。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北京已被中共的军队包围,国民党用飞机空运出陷在北京的专家学者。胡适作为国际名人知名学者,排在第一批。但是他的儿子胡思杜不愿意随父母南行,他说:“我又没有做什么有害共产党的事,他们不会把我怎么样。”胡适对他说很有名的一段话:“美国人来了,有面包也有自由;苏联人来了,有面包没有自由;他们来了,没有面包也没有自由。”胡思杜固执己见,胡适夫妇没法,留下一箱细软,乘飞机离开。后来,胡适在美国各地讲学,一九五八年后任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享年七十二岁。

北京被中共占领后,胡思杜急切地想要融入新的社会,想要被中共政权肯定。于是他主动上交了胡适留下的一箱财物,并顺应要求,努力改造自己的思想,表现十分积极。后来他还写了一份思想报告《对我的父亲——胡适的批判》,表示与胡适划清界线。胡适知道后则认为思杜是迫不得已的,“我们早知道,共产主义国家里,没有言论的自由;现在我们更知道,连沉默的自由,那里也没有。”胡思杜以为与胡适划清界线,就可以摆脱共产党株连九族的迫害,投入进社会主义社会了。但是在后来轰轰烈烈的批判胡适运动中,胡思杜根本无法摆脱“汉奸”“走狗”“卖国贼”的儿子的身份。一九五七年,中共号召“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胡思杜天真地认为贡献的机会来了,就积极主动地提建议,没想到这是引蛇出洞,他被打成了“右派”。他因承受不了接二连三的沉重打击,精神崩溃,最后留下一封满纸辛酸的遗书,自杀身亡,这一年他三十六岁。

在那个年代,很多专家学者都满怀着热情地回到了祖国的怀抱,他们爱中国,受邪党的宣传欺骗也爱社会主义,准备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而等待他们的是运动、斗争、凌辱和杀戮。老舍应周恩来邀请回国,在一九六六年他受到野蛮批斗,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到他头上,人格上的侮辱和身体的摧残都降到他身上,挂上“现行反革命”的牌子,遭到“红卫兵”残酷殴打,他平静地选择了死亡,自沉于北京新街口外的太平湖中;陆洪恩是从国外归来报效祖国的著名音乐家、上海交响乐团指挥。他在精神失常的状态下还因言获罪,最后在自己的祖国被杀害。

六十年后的今天,每一个中国人再一次面临着选择,是退邪党还是继续参与邪党,这是一个问题。这也许还是决定一个生命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中共邪党在窃取政权后的六十年里,一直靠谎言欺骗,用暴力统治,据统计至少有八千万中国人死于非命。它的罪恶已经恶贯满盈、人神共愤,现在已经到了清算它的罪孽的时刻。天灭中共,是天意是天象,人只有顺天意而为才能得到神明的庇护,幸福安康;如果逆天意而行,轻则面临危险危机,重则性命难保。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纵观历史,我们看到:选择中共,就选择了黑暗、凌辱、惨死;选择脱离中共,就选择了光明、尊严和美好。今天我们终于认识到了中国共产党的邪恶本质,六千多万人已经选择退党,一个简单的决定,可以使你摆脱邪恶的魔爪,可以使你得到心灵的解脱,可以使你得到上天的庇护,何乐而不为呢?应该觉醒了。

成文:2009年11月08日 发稿:2009年11月09日 更新:2009年11月09日 00: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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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8

道实情的质问:“你是不是党员”

类归于: 评论, 退党 — musella @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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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郑文广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八日】今年6月,大陆媒体记者就河南省郑州市须水镇经济适用房用地建别墅一事,采访时任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的逯军。被逯军劈头一问:“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这句被网络成为雷人“官腔”的话,在全国被迅速传播。

虽然这位官员口无遮拦,但却道出了当今中共官员的真实想法和中国社会的现实:替党说话和替老百姓说话,二者的行为本身就是矛盾的,要维护共产党的利益,就必然要以伤害老百姓的利益为代价;而维护老百姓的利益,就会违背中共权力集团的利益。细品逯军对记者的问话会发觉,有对记者“多事”的恼怒,更含对追究事实真相记者的威胁:如果你“准备替老百姓说话”,就是在为难“党”,得罪了上面,要吃不了兜着走。

无独有偶,最近,另一句在网络上被疯狂转载的是“你是不是共产党员?”这句话的来源是这样的:11月4日,郑州一都市报刊登一篇调查稿《“养犬办”被指只管收钱不管事》,文中记者质疑1200万元的养犬管理费的去向,采访了郑州市养犬办负责人王平,希望公布相关账目。王平让记者直接问财政局。

该报记者通过郑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上了该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城建处处长王冠旗。“你是不是党员?”王冠旗质问记者:“如果你要采访这笔费用的开支,就必须获得我们局党委和新闻发言人的批准!办公室让你直接采访我是违反规定的!”报道一经推出,“你是不是党员”这句简单的问话,在网上竟然转载疯了,通过谷歌搜索这句话,立即显示的是这篇新闻报道及相关评论,仅转载的帖子及评论就多达90篇,有网友评论称:难道“养犬办”的信息只向党员公开?……“记者采访权是法律赋予的,难道你们党委和新闻发言人的权力比法律更大?”网友发帖如此诘问。

上述中共官员的“官腔”,有网友评价:这恰好凑成当下的一种官场生态。这种官场傲慢,官场生态下,又有几人官员能够不唯上、为权、为利益呢?在中共特权的保护伞下,中共官员可以不把百姓放在眼里,为所欲为,并禁止舆论监督。上述事件并非偶然现象,是由中共的本质决定的。共产党一直标榜自己“代表最先进生产力,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但是暴力加谎言的本质已经决定了,中共利益集团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些事实还告诉我们只要有中共的一手遮天,中国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新闻自由。

《九评共产党》有史以来第一次系统、深入的将中共的本性曝光于世。自《九评》发表以来,引发的“退党潮”,已经让超过六千三百万民众退出党、团、队,中国民众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替自己的利益讲话,不再为中共的罪恶背黑锅。随着退党大潮的推进,总会这样一天,当有人问国人到:“你是不是党(团、队)员?”,得到的大多数回答是:“我早就退了。”

成文:2009年11月07日 发稿:2009年11月08日 更新:2009年11月08日 0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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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2

「讲政治不讲法律」和「党权代法」

类归于: 人权, 法律, 法轮功, 退党 — musella @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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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德元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今年中国大陆传出两起迫害案例,中共政法委、610和法院系统利用法律当作走过场的工具,为迫害法轮功装门面,不顾起码的法律程序,连律师也不许当事人请,执法违法。吉林省农安大法弟子及家属请维权律师为被非法重判的韩希祥、李凤鸣等七位大法弟子做二审的无罪辩护,结果准备入庭的律师被警察野蛮的阻隔在法庭的大门外,家属被隔离在警戒线外。没有家属旁听、没有律师在场的违法宣判,在仅十分钟的时间内草草收场。湖南大法弟子张春秋在看守所被非法拘禁时间将近8个月后,遭非法开庭。开庭不公开,不让家属与朋友旁听,不准请律师辩护,开庭时坐满的都是穿便衣的公检法人员。

无独有偶的是,虽然两起迫害远隔千里,一个在吉林,一个在湖南,迫害者的说法却惊人的一致。吉林省农安610办公室马主任说:“在这我们说了算,我们讲政治不讲法律,你们愿上哪告就去上哪告。”湖南益阳市对大法弟子张春秋进行冤判的法官说:“现在是党权代法要镇压法轮功,我们只能走过场,走形式,没有办法,这怨不得我们。”

讲政治不讲法律

中共在迫害法轮功中,从开始就把迫害作为政治斗争来对待,用法律罗织罪名是为迫害找借口,欺骗中国百姓和实行迫害的各级人员。法轮功学员的罪名是被强加的,是中共用公检法系统作为迫害的政治工具,而不是因为法轮功破坏了国家法律而遭到了迫害。

1999年6月7日,江泽民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发表关于抓紧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讲话,将法轮功的产生和迅速传播说成“国内外敌对势力同我们党争夺群众、争夺阵地的一场政治斗争。”

在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给法轮功定性5天后,即99年10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一个决定31(《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提到要“坚决依法取缔邪教组织,严厉惩治邪教组织的各种犯罪活动。”江泽民讲话定调在先,人大常委的“立法”在后。

为使迫害合法化,江利用人大修改了法律。80年代末颁布的中国新《刑法》32第300条对于什么是邪教没给出定义,也没有实施细则。1999年12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刑法》第300条的实施细则,里面给出了邪教的六条定义,但这个细则从头至尾也没有提“法轮功”三字,国家也从未通过任何法律的程序来认证法轮功到底符不符合这个细则中的定义。

打人犯法,使用酷刑犯法是人们都知道的公理,连中共的法律中,也没有任何一条规定可以对在监狱里被关押的人使用酷刑的条文。中共司法部在2006年出台了规范监狱、劳教系统警察的“六条禁令”,明令禁止殴打、体罚服刑人员等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或辞退。“六条禁令”的主要内容是:严禁监狱劳教警察殴打、体罚服刑(劳教)人员,严禁违规使用警械、警车,严禁索要、收受服刑(劳教)人员及其亲属的财务,严禁为服刑(劳教)人员及其家属以任何方式和借口传递提供财物,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参与赌博。

2008年3月19日晚上湖南省津市监狱二监区改造大队长张明指使恶警曾旺进,对大法弟子张春秋拳打脚踢,而后直击头部,第一轮袭击10分钟左右,口鼻鲜血直流;第二轮袭击约9分钟,已经血肉模糊;第三轮袭击时他已意识到要置他于死地,于是厉声怒斥警犯:“谁给你打人的权利。”邪恶之徒在强大的震慑下站立不住,这才制止了这起有意图灭绝人性的害命恶事。由于张春秋头部严重受创,淤血很多,全身到处青肿,昏沉沉的倒床四天。这种完全非法的迫害却是在所谓“改造大队长”的指挥下发生的,再次证明了中共的一贯态度:「讲政治不讲法律。」

中共的「党权代法」

中共所大力宣扬的和谐社会的六大基本内涵中,民主法治列在首位。法治的本意是法的统治,即法在国家与社会生活着是统治权威和行为基准,居于支配一切的地位,任何人、任何组织,都必须遵守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因而,法律至上是法治的基本要求。

中共的实际运作中讲的是「党权代法」,「党权高于一切」,遇事干涉政府工作,随便改变法令,视政策大于法律,一旦二者发生冲突,宁取政策而舍法律。

于是,在迫害法轮功的十年中,出现了这样的现象:杀人犯法,杀共产党要杀的人不犯法;抢劫犯法,抢共产党要抢的人不犯法;诬陷犯法,抹黑共产党要抹黑的人不犯法。相反,迫害法轮功的各级人员得到眼前升职和利益的奖赏,而跟党走的人,又纷纷遭到了恶报,得了便宜把命丢的现象层出不穷。

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机构即现在叫“防范办”的党控机构,是根据什么法律运行的?1999年6月10日,在江的直接指令下,中共中央专门成立了“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中共中央610办公室,作为它的决策和执行机构,拥有广泛的绝对权力,凌驾于政府、司法等一切国家机构之上。2003年3月 21日,中共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7中明确了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与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这说明了迫害法轮功的本来源头就是中共,而不是因为法轮功犯了任何法。

中共青岛市委于2009年2月27日下发文件(青办发(2009)3号)到各区、市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委(党组),中央、省驻青各单位党委(党组),青岛警备区党委,要求加强迫害法轮功。这份文件并称是“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

文件中要求“市法院继续落实好内审制度,深化工作指导,严格把关,‘法轮功’类案件不允许出现无罪判决。否则就要在全国出第一例的政治笑话了,对涉案人员可根据转化情况、立功表现,以及案件证据等,可减、可缓、可免,就是绝对不能出现无罪的情况。”这就是「党权代法」的真实写照,违犯法律,破坏法律实施的恰恰是中共本身。

成文:2009年11月01日 发稿:2009年11月02日 更新:2009年11月01日 22: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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