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政法地震 检察长酗酒死、副院长贪污双规

阿波罗网综合报道/青岛新闻网6月2日称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刘命信死于心脏病突发。而消息人士透露,刘当晚赶两个酒场,跟青岛啤酒老总金志国等人喝酒时体力不支,倒地死亡,年55岁。

官方报道说,刘命信1954年2月出生于山东省昌乐县,历任山东省昌乐县委组织部干事、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潍坊市委组织部秘书科副科长、科长、办公室主任、副部级巡视员;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治部部长(正县级);寿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潍坊市副市长;威海市委副书记、副市长;2007年2月任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据来自中央政法委机关报人士郭恒忠撰博文透露,继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被“双规”之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青峰前不久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逮捕。这次是由省检直接办案,未经党委的纪委,可见有关证据已比较确凿。这是今天上午(6月5日)才听到的消息,经证实该消息准确无误。

刘清峰曾担任过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副院长,2002年获得人民大学的诉讼法学博士学位。

大纪元报道说,据法轮大法明慧网消息,刘命信1998年1月至2001年1月任山东寿光市委书记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当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高额罚款、劳教判刑,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007年2月,刘命信任青岛市检察院检察长后,2008年至今青岛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
  
大纪元报道说,刘命信,1954年2月出生,山东昌乐人,在当地是一个庞大的家族,多人为官。网络上传言,刘“这个人缺少人性”。民间也流传,刘的死是遭到了恶报。

http://www.aboluowang.com/news/data/2009/0624/article_79636.html

愚弄人的“科普宣传”

人体“特异功能”是否存在?被打着“科学”旗号所否定的许多现象,是否真如那些为政治服务的“专家”们所述?中国人如何才能重新找回历史的真实、看清现实中的真相,何时才能找回对自己祖先、对中华五千年文明应有的敬重?

1998 年7月22日《北京青年报》报导的河北香河县老妇人(俗称香河老人)死后肉身不腐的超常现象。香河老人生前品性温良,乐于助人,一生勤于修德,还总结出做人的5条标准:第一、走到天边口要对着心,心眼儿要放在正地方;第二、遇事多替别人着想,不要光想着自己;第三、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第四、钱财是身外之物,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走,不要把它看得太重;第五、一个人做好事有人知道,做坏事也有人知道,最终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香河老人在逝世前,似乎已经显露出了其逝后异常现象的某些征兆。老人的儿孙们用文字详细地记录了整个过程:

从进入11月份,老人似乎开始有意识地为自己以后身体不腐做了充份的生理和心理准备,从禁食、呕吐、排泄、咳痰到净口、净身,整个过程有条不紊,历时20余天。

到11月15日,在9天未进食未排便的情况下,这一天上午,老人出现异常排便,呈喷涌状,量大粘稠,颜色紫黑。此后直到老人停止呼吸,每天都大量排便。

16日凌晨,老人又开始大量咳痰,达3个小时。痰中含有五颜六色形状奇怪的块状物。这天晚上,老人又要求用凉水漱口,整整一天一夜没有间断。

17日下午,老人跟儿孙说:“我的事大着呢,不但要让香河知道,还让全中国知道,最后让全世界都知道”。当时家人都感到不解。

20日夜里零点,在家人安排下,老人离开香河回北京长子杨守德家,从此不再进食。家人为其准备了氧气袋。24日(农历十一月初一)夜22时45分,老人在神智非常清醒的状态下自己拔掉氧气管后说:“我要睡觉了,不需要它了。”随后安详地合上双眼,停止了呼吸和心跳。

接下来便发生了用现今的自然科学理论也无法解释的一系列奇异现象。老人停止呼吸后24小时内,体温一直没有下降,身体未出现任何僵硬现象。24小时后体温降至室温(约22度),但肢体仍柔软如常。11月29日夜,指间颜色开始变红,手背和胳膊表皮内开始出现红色液体。12月1日,身体开始出现充气现象,一天后,全身呈气囊状。12月2日晚,身体表皮部份破损,有大量无异味的红色液体排出体外,此后随着液体不断排出,身体充气逐渐减少,及至12月25日,液体基本排完,身体恢复原状。12月30日晚,家人为老人换下了浸透液体的衣裤。1993年元旦后,老人身体开始排出油性分泌物,6个月后分泌量开始逐渐减少。

  现在,老人的遗体在自然条件下停放,历经了十几度严寒酷暑的考验,盛夏室温高达摄氏34度,相对湿度高达90%;冬季室温则降至零度,仍没有受到影响,至今完好。

央视《走近科学》栏目报道了此事,可是却把香河老人的身体充气现象说成腐败现象,把老人的肉身不腐现象说成是老人去世前的住院治疗,抗生素消灭了身体里面的部份细菌,老人呕吐、腹泻、很少喝水,去世前一周不吃饭,长期服用朱砂(含汞)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些解释真的符合事实吗?

有医学常识的人知道,尸体腐败是会伴随恶臭的,并且一旦发生是不会自然停止的,所以香河老人的身体充气现象不是腐败现象。另外,空气里,鼻腔、口腔、消化道里、皮肤表面等部位的细菌是静脉滴注抗生素所不能杀死的,细菌是会大量繁殖的。所以抗生素治疗与肉身不腐没有关系。老人呕吐、腹泻现象是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肉身脱水,可是在采老人腿部肌肉作标本时,是清楚可见白色肉组织的,所以这也不是肉身不腐的理由。

至于长期服用朱砂,更是《走近科学》节目组成员的臆想猜测。采集了老人的头发样品,未做发汞检测,就推测老人服用了大量的朱砂。老人的上吐下泻,也被说成是长期服用朱砂的症状。事实上,急性汞中毒(一次性大量服用朱砂)症状是上吐下泻,而不是长期服用朱砂的症状。老人如果体内含汞量高,通过发汞检测是可以检测出来的,这些都是医学常识。

可是,《走近科学》这样一个在“专家”参与下做的科学节目,竟然违背这些医学常识,简直让人匪夷所思。除了上述神奇现象外,藏传佛教(西藏喇嘛教)中还有神奇的“虹化”现象。由于篇幅所限,在此不做详述。

中国素有神州之称,是神的国度。皇帝被称为“天子”,即天之子,天坛是皇帝祭祀天地之神的地方。国家发生任何天灾人祸,皇帝都要礼敬神天,自我反省。“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这是《黄帝阴符经》开篇第一句话,或者说是中华民族有文字记载的第一句话。

中华远古神传文化留下的针灸、易经、八卦等文明,虽经几千年,今天的人类仍然只能惊叹而无法完全理解。从轩辕黄帝向神仙广成子问道,孔子向老子问道,再到佛法东传,儒释道为中国人奠定了重德行善的文化内涵。人们敬畏天地神佛,坚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真实的存在,在内心约束自己不做坏事,从而维持了人类道德达五千年之久。

许多人不抱偏见、敞开心胸的去观察和研究,结果发现“特异功能现象”是真实的存在,从而走上了更深入了解人体科学之谜、探索宇宙真理之路,这是他们的福份。大陆媒体有关的所谓“科普宣传”是对人的欺骗和愚弄,误人误己。

发稿:2009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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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话“舍利”

有关释迦牟尼的一些事情,历史流传下来的很多佛经中都有记载。

“释迦牟尼佛,是古印度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境内)的太子。据佛经记载,佛陀在19岁时,有感于人世生、老、病、死等诸多苦恼,舍弃王族生活,出家修行。35岁在菩提树下悟道,遂开启佛教,弘法49年。80岁左右涅槃。”

“2500年前释迦牟尼涅槃,弟子们在火化他的遗体时从灰烬中得到了一块头顶骨、两块肩胛骨、四颗牙齿、一节中指指骨舍利和84000颗珠状真身舍利子。这些颗珠状舍利子晶亮透明、五光十色、坚硬如钢。”

“公元前三世纪,阿育王统一印度后,为弘扬佛法,将佛的舍利分成八万四千份,分送世界各国建塔供奉,中国有十九处。”

近年来中国各地陆续发现了释迦牟尼佛舍利,震惊了世界:

“ 陕西扶风法门寺的释迦牟尼佛指骨舍利(1987年发现);北京灵光寺招仙塔的释迦牟尼佛牙舍利(1900年发现);北京房山云居寺雷音洞的释迦牟尼佛舍利(1981年发现);镇江甘露寺铁塔的释迦牟尼佛舍利(1960年发现);杭州雷峰塔的释迦牟尼佛髻发舍利(2001年发现);辽宁朝阳北塔的释迦牟尼佛血舍利(1988年发现);山东汶上宝相寺释迦牟尼佛牙舍利(1994年发现)。

除了释迦牟尼佛舍利外,近年来得道高僧圆寂出现舍利的现象也屡有出现在此不做一一详述。
 
对于舍利子的成份,现今的任何科学仪器都测不出来。找遍人类科学所有书籍也找不到真正答案。有人说是结石,有人说是常年食素的结果,都站不住脚。事实上舍利子只在佛教徒中见到,患结石的病人成千万计,火化时从未见过舍利子。而且有的大德高僧出现舍利子的数量非常惊人(数十到上万都有)。试问,有那么多“结石 ”的人,怎么能活呢?况且得道高僧圆寂前身体都是非常健康的。世界上普通素食者也相当多,从未见死后火化时有舍利子的现象,另外同一寺庙修行的和尚同吃同住,也只有修行高深的僧人火化时才有舍利子。所以舍利子与食素没有必然的联系。

佛教中还有肉身不腐的神奇现象。比如广东大昭寺慧能和尚坐像,既未注射防腐剂;又非真空密闭;广东气候炎热,环境潮湿;至今已历1200余年,不腐变,不枯槁;依然神态安详,栩栩如生。

大千世界,现代科学的认识还非常有限。要了解这个世界,首先要敞开心扉,抱着孩提般的纯真和善意去面对自己尚不了解的事物,而不是先准备好一筐筐有色眼镜与敌意。

发稿:2009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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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被中共糊弄

文/明言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假借法律的名义,对法轮功开始了残酷迫害。对于近来发生的民众维权抗暴事件,中共再次假法律名义,巧舌鼓噪,以“不要与党和人民为敌”,“不要以身试法”、“维护法律尊严”、“受到法律制裁”等等迷惑性话语,蒙骗威胁民众,逼迫民众就范。一些民众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被中共糊弄了。

事实上,中共的法律根本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它是中共为了达到奴役、镇压、制裁百姓而建造的罪恶工具。记得以前有位教授在教授法律课时,也公开宣称,中共施行的是恶法,西方国家施行的是良法。(1)

一、中共的恶法

何为中共的法律呢?大家请看中共出版的现代词典对法律的解释:“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这已经明确宣布,中共的法律,不是为了维护广大民众利益的,而是维护中共强权暴力统治的邪恶工具,是惩治对中共暴政不满的异议人士和压迫制裁广大民众受其奴役的暴力工具。

中共的法院、公安、检察院、政法委,都设立党的书记,明确规定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必须以党的意志为转移,说白了这些都是中共专政工具和打手,不过是欺骗老百姓和国际社会的一个伎俩而已。

谁要相信中共法律会放弃中共统治的利益,而站在维护老百姓利益的一边,那就是痴人做梦了。

那么,何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呢?

二、中国古代对法解释

中国古代的刑法,是在道德教化的基础上,规范人的行为、惩治奸恶之徒的。据我国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解释:“法,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法,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从水, 取其平,即法平如水,也就是公平的意思;从去,触动、去除不正的、不好的,也就是约束、归正人不正确的行为,清除奸恶之徒。从中可以看出,没有丝毫维护统治者、体现统治者意志的意思。也根本与所谓的“阶级专政”扯不上丝毫关系。中共宣传的法律,彻底是为了愚民、欺民,达到制民的需要。

三、西方古希腊法律的思想特点

柏拉图(公元前427~公元前347年)生于雅典的一个贵族之家,从二十岁起受教于苏格拉底,从事哲学学习和研究。柏拉图是欧洲历史上第一位保留下完整著作的思想家,《法律篇》是他的绝笔,是他面对现实所写成的有关法治的著作。

在柏拉图看来,一个人品性中,都具有“较善”和“较恶”两部份。如果较善的那部份占优势,就控制住“较恶”的那部份,他就成为自己的主人;如果他接受不良的教育,或者受坏人的薰染,他便成为“自己的奴隶”。当恶性膨胀时,就只好服从外在的权威,这个外在权威就是法律。可见柏拉图的法律思想也是体现对恶性的约束和制裁。

柏拉图还认为,哲学比法律统治具有很大的优越性,法律远不如和哲学家的智慧相比。因为:(1)哲学家所掌握的是一种真理,它比法律要高明得多;(2)“法律者强者之所好”,现实中的法律并不必然体现正义,而恶法并非真正的法律;(3)法律是刻板和固定的,而哲学家的知识可以随机应变;(4)和谐理想的社会,只有哲学家通过智慧才能达到。

也许柏拉图预见到以暴力革命著称的中共,其实行的恶法不会体现正义,才说的上面第二条话吧。

四、现代西方国家法制与中共恶法恐怖

西方民主国家实行的是三权分立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就是说司法是独立于行政而施行的,对任何人包括总统都具有法律制约作用。所以我们才会看到当年克林顿总统接受法院询问的新闻。

而中共一再鼓吹西方的法制制度不适合中共国情,其真正的潜台词是西方的民主自由制度不适合中共一党独裁统治的中国。

因为中共的政权是不合法的,是窃取的,采用的一切手段又都是诡秘、阴暗、见不得人的,是不能公开暴露出真相的,所以,中共才会有那么多的机密、才会不惜一切控制言论自由、才会不惜一切遏制真相流传、不惜一切制造谎言来掩盖、不惜动用一切可动用的手段洗脑、宣传、欺骗。

为了防止其邪恶暴力不被识破和揭穿,达到其巩固暴政之目的,中共从自身利益出发,挂羊头卖狗肉般假借法律的名义和手段,编造所谓的“社会主义法制”,宣扬法律“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以此实行全民“教育”洗脑,培养愚民、顺民。更以“法律尊严”、“以身试法”等论调威胁恐吓,再以公检法武警作为迫害工具实施全民恐怖统治。

其实,中共也知道自己这个所谓“法律”是不光彩的,把这种恶法强加于人是民众难以接受的,所以,长期以来,中共不断对全民实行所谓的“法制教育”,从学校、到单位、社区等等,甚至开办邪恶的“法制”洗脑班,不断强化实施洗脑行为,对坚持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转化,以达到强加其邪恶“法制”理念于民众的罪恶目的,迫使民众奴化、愚化。

五、写在后面

中共的包括所谓的法律、教育、宣传、政治、经济等等一切的一切,其目的只是为了暴力独裁统治,根本不是为了人民大众的利益,根本不是为了民族的繁荣富强,根本不是为了中华文明的弘扬,所有与中共独裁统治相抵触的,中共都会加以惩治迫害,并冠冕堂皇的假借法律的名义。

当年法轮功弘传全国,一亿人按照真、善、忍理念修炼,社会风气、道德水平得到提升,然而中共的手段从来就是暗箱操作、谎言欺骗、弄虚作假、暴力斗争的,怎么能容忍真、善、忍的存在,暴露一切事实真相呢?因而打压、迫害法轮功就成了其必然选择,利用的手段也不外乎谎言欺骗、栽赃诬陷、伪善利诱、威胁恐吓、暴力迫害等,越是如此行恶,中共越是怕真相曝光,越是怕民众了解事实真相,因此真相成了中共悬在头顶的一把利剑,挥之不去、隐恨难忍。

今年以来,中共治下群体事件频发,中共的做法彰显这个恶党的虚伪、狡诈、凶狠、暴恶之特性,法律的名义再一次被中共利用,沦为愚弄民众、庇护邪恶的工具。

不能再容忍邪恶中共假法律的名义对民众行恶了!中国的老百姓啊,应该清醒了!六四真相已令中共胆寒,法轮大法的真相,令中共惶惶不可终日,《九评共产党》已将中共邪恶本质和历史真相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令中共魂飞魄散。时机不再,解体中共只在眼前,选择退出中共一切组织、彻底解体中共才是挽救自己和中华民族的唯一出路。

(1)良法与恶法。凡是正宗政体下制定的法律为良法;凡是在变态政体下制定的法律为恶法。

发稿:2009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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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家安全厅二局副局级侦查员遭恶报而死

现在,国内的一些大企业集团,均有国家安全部门的特务进驻,收集信息、监视、迫害法轮功学员等。宋国伟,家住哈尔滨,是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二局副局级侦查员,在黑龙江省安全厅南方工作站从事特务职位,公开身份是某集团副总。

事事有因就有果,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特务行为是为人所不齿的,行恶而遭恶报也是天理。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晚十时,宋国伟刚回家没多久,晚间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八点钟就躺下了,十点多起来上卫生间,突发脑溢血死亡,暴死在家中,年仅四十八岁。

在此,奉劝国家安全部门的特务人士,迅速脱离特务这个死亡职位,发个声明,用笔名、小名、真名都可以,退出共产邪党、共青团及其少先队等一切邪教组织,与共产党彻底决裂,停止迫害法轮功。

生命是可贵的,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断送了生命的久远,你死了,你还有孩子、还有亲人呢。

发稿:2009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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