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世界看到中共的荒谬 吾尔开希忍无可忍(图)


吾尔开希在六月六日在日本被警察释放后的第二天,在日本外国记者俱乐部招开记者会。

“我想说,人们对荒谬会习以为常,但千万不要以为荒谬是天经地义!”“我的行为是让日本人,以至世界上的人看到中共的荒谬,引起大家的思考。”吾尔开希在六月六日在日本被警察释放后的第二天,在日本外国记者俱乐部的记者会上表达了他,此次以“自首”方式欲闯入驻日中使馆的目的,及对中共21年剥夺其会见父母的基本人权的控诉。

据大纪元报导,吾尔开希说,越过警察的封锁,中使馆来不及针对我的行为作出决策。 “共产党极其狡猾,做决策的都是高官。日本警方对我的释放通知是不起诉,我现在是自由人,我自愿配合日本警方的调查。”

吾尔开希谈到被带走的三个小时的过程,他表示,日本警方对他非常客气,还多次主动倒茶给他。“日本检察官非常的诚恳,我对检查官说,我把你当成日本政府的代表,3个小时是个愉快的过程,检察官主动给我倒茶,我本人也表现出高度的接受调查的意愿。”

四日他在“自首”行动前曾表示:“即使引渡我回中国,我被逮捕,至少以探监的形式,我可以见到我的父母,我可以与中国政府对话,哪怕以起诉书、答辩状的形式。”因此,今天我以自首的方式来到中使馆。之后他欲闯入大使馆,被日本警察带走扣留。

民主自由并没有被经济发展所淹没

在被问到中国经济发达,会否影响到民运发言的空间时,吾尔开希说,他早在1992年就曾经在《华尔街日报》发表过相关文章,谈到中共当局与中国老百姓做了一笔烂交易,“这个烂交易是被中国老百姓不得已接受的,自由是很美妙的,有了这个经济自由后,中国老百姓急于去享受,拚命享受,这个交易的特点是不归路,单向发展。”

他谈到,今天中国大陆民众对自由的向往,中共已经难以控制,“今天的中国,不再是21年前的只有学生走上街头,而是几百个地区,市,县的民众走向街头要自由,在中国无论是八卦杂志还是色情的杂志,为了利润,为了经济利益,他们也要呼吸资讯的开发,对自由的需要,其实这是更公平,更正义的社会道义的追求,中共以前对所有的天灾人祸进行全面封锁,可是四川汶川地震连小报也报导出来了,中共现在连小报也控制不了。”

对父母的思念转至对中共的忍无可忍

已经超过而立之年的吾尔开希痛苦的表达出对父母的思念。“我已经想像过无数次这种(与父母会面)画面,痛哭是免不了的。”

“我的流亡时间是 21 年,我这一辈子的一半是在流亡中度过。”我曾经恳求中共当局把我的父母接过来,要求当局放出我的父母,“对于我来说,恳求中共是我的极大屈辱,20年后我对中共是忍无可忍。”他指出中共的无理与蛮横,香港曾向中共国务院新闻发布会谘询吾尔开希的追诉期,国务院发布会的解释是“对吾尔开希的追诉期不会失效。”但同时,又拒绝他的“自首”。

对于中共制造出的“搞民主有西方做后台”一说,吾尔开希反问,“民主难道不是我们中国老百姓的价值观吗?难道中国老百姓不追求自由吗?民主自由是天经地义的,西方支持我们,难道中国老百姓不支持我们吗?”

香港21年“毋忘六四”

在谈到香港人对“六四情结”有增无减时,他说,“中共希望人们忘记六四,香港人民用行动回答不会忘记六四,今年香港毋忘六四的参加人数是15万人,超过六四运动20年的去年。”

敬佩太太 身怀感激

13年前与一位台湾女性成家立室的吾尔开希,被问到太太与自己共命运的特殊经历,他表露出男人柔情的一面。“她嫁给我的时候,就知道我是民运的人,决定嫁给我就是准备坐牢,就是在澳门联络处闯关的时候,我都跟她讲,决定命运的时候,同时也在做着伤害家人的事情,我的太太是了不起的台湾女性。”同时他稍带歉意的表示,“借这个场合,对我的太太说声对不起。”

曾经在1989年和1997年两次进入日本的吾尔开希透露,“日本外务省接到来自中共的压力,当时的外务省是极有可能拒绝我入境的,但他们作出了选择我入境,我为外务省而鼓掌。”

而今年1月曾经前来日本成田机场慰问激励冯正虎,对于冯正虎的机场抗争,他不加否认的表示对自己是一种启发,因为 “流亡者是相互鼓励,相互辉映,这个世界是不应该有流亡者的。”

最后他说出对日本的印象,“我很喜欢看日本的寺庙,与中国的寺庙是不一样的。”

邓玉娇自首与吾尔开希投案

掸尘

邓玉娇杀淫官后就打电话自首了。警察赶到现场后,先把她绑架,而作案者却逍遥法外。随后又把她捆绑在精神病院里进行所谓的“观察”,并以故意杀人的嫌疑把她关进看守所。至今巴东警方始终没有改口最初对此案的认定:故意杀人。

这当然令世人匪夷所思。从夏霖律师代写的控告书中完全可以看出,邓玉娇是正当防卫,根本不应负丝毫的法律责任。如果没有全国民众的强烈呼吁,特别是网民和媒体的正义支持,邓玉娇必死无疑。那么她的自首又有什么用?

在世界各国的法律上,对自首行为都有一定的从宽的认定,但是在中国就截然不同了。虽然中国的法律也有这样的规定,但是真正的实施起来,自首与否,对案件的最终量刑都没有太大的影响,邓玉娇案即是典型的一例。

中共对国内涉案自首的人如此,对旅居海外的华人自首是不是这样呢?前几日正好有一个案例可作对比,我们拿来说一说。

二十年前的六四学潮中的一个学生领袖吾尔开希,是中共通缉的“要犯”。他是北京师范大学的学生,被通缉后逃往美国,后定居台湾。今年六四前一天,他只身前往澳门向中共“投案”。澳门警察局却以《内部保安纲要法》拒绝其入境,并被遣返回台。

对中共来说,吾尔开希是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他“投案”当然是要受理的,因为你是以国家的名义发布的通缉令嘛,有何理由不把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呢?但是面对吾尔开希的主动投案,中共当局很明确的拒绝了。

这真叫人疑窦顿生,一个自称依法治国的国家怎么能如此的出尔反尔呢?面对通缉的要犯不是缉拿归案,而是遣返,世上有这样依法治国的吗?所谓的遣返又是什么,不就是要吾尔开希好好的在台湾过美日子吗?那意思分明是说,吾尔开希在中国根本就没有犯罪,不然又该作何解释呢?

当然,世人也都明白,连中共自己都明白,对六四学生的屠杀是中共对中国人犯下的一个大罪。所谓的通缉学生领袖,不过是其罪行的另一种展现。在世界各国都在谴责中共六四屠杀的情况下,中共敢正视这一段历史吗?拒绝吾尔开希入境就是它的回答。

二十年前的吾尔开希风华正茂、智勇双全。面对当时的中共总理李鹏的蛮横,吾尔开希一句“时间很紧,我们在这里坐得舒服,但外边的学生在挨饿,所以我很抱歉打断你的话”,令李鹏尴尬万分。二十年过去了,吾尔开希对中共的态度改变了吗?当然没有。他的这次“闯关”,是以个人的行为向中共集团抗衡。中共敢对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动手吗?当然不敢,它深知以法律的名义对待吾尔开希将付出的惨痛代价,所以,中共的法律在吾尔开希面前自动的失效了。

这可不只是中共法律失效的问题,是中共的胆怯造成的,换句话说是中共的胆怯造成了法律的失效。

那么,对待邓玉娇的法律就没有失效吗?从一个角度说,它也失效了,因为它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只不过成了中共肆意践踏中国人的工具而已。

通过这两个“案件”的对比,我们看到了中共给中国人制定的法律到底是干什么用的了吧:法律是中共迫害中国人的工具,是中共耍流氓时最大的依据和借口!

(清心文学原创)